自1999年起,艺发局邀请具专业知识的艺术界别人士担任审批员,协助评审本局接获的资助申请。这个制度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同侪评核的基础,并且把评审申请过程中可能涉及利益冲突的机会降至最低。本局会定期邀请及甄选合适人士担任审批员。
配合审批员制度的实行,本局并设立了审批员利益申报 (Declaration of Conflict of Interest) 制度。审批员必须申报利益及遵守本港〈防止贿赂条例〉及〈艺发局避免产生利益冲突〉的条文,以确保在审批申请及撰写评核报告时不会涉及利益冲突。审批员亦须尊重申请个案的知识产权,以及就审批过程保密。
本局採用同侪评核 (peer assessment) 的精神设立其审批制度。本局会定期通过主动提名和登报公开徵聘各艺术界别内具专业知识的艺术工作者及人士担任审批员,评审本局所收到的资助申请,及提出资助建议供本局考虑。
为避免利益冲突,本局只会邀请与被审议的申请,及与其他同期被审议的申请没有利益冲突的审批员参与有关申请的审批工作。同时,本局亦设立了不同的机制及程序,例如登记个人利益、以抽籤方式编配审批员等,以尽量减低利益冲突出现的情况。
本局审批员主要按艺术界别而分类及委派工作(见下表),当中会广邀具不同专业认识的人士成为审批员,为不同类别的申请提供专业意见。各个艺术界别均有具艺术行政、艺术评论、艺术教育以及其他各方面艺术专长的审批员。例如﹕音乐方面会包括中乐、西乐、声乐等专才;舞蹈则包括芭蕾舞、中国舞、现代舞、民族舞/土风舞等专才;而视觉艺术则包括中国书画、篆刻、西方平面(油画/版画/漫画/水彩画/素描)、设计、立体(陶艺/雕塑/玻璃)、摄影、混合素材/装置艺术、建筑等专才。
如收到下表艺术界别或类别以外的申请,会尽量邀请具有关专长的合适人选协助评审工作。
以下审批员的任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名单于11/2/2025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