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关闭
A-
A+
A-
A+
搜寻
选单
搜寻
提交
滑动
概览

为推动香港的文学艺术发展、提升与普及文学艺术,并提供公开的平台推广文学,包括发展创作园地及文学活动,艺发局推出文学平台计划,支持具质素的团体发展文学平台,出版文学杂志及筹办专业文学活动,协助获资助的团体筹划较长远的发展,迈向专业文学团体,培养杂志出版人才及文学行政人员,并拓展读者群及增加公众对文学艺术的认识。
 
资助主要支持出版具质素的文学杂志及举办文学推广活动。现时设有一年及三年的资助期。

申请资格

申请艺团必须为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 或前《公司条例》(第32章) 註册成立的担保有限公司(A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并拥有具信誉的董事局负责监察计划的整体运作及决策,及显示已设立良好的运作机制。艺发局不接受个人或以独资公司(Sole proprietorship)、合伙(Partnership)、股份有限公司(A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或以社团名义提出的「文学平台计划」申请,亦不接受任何与正获艺发局「文学平台计划」艺团有子母公司关系及新申请团体的子母公司同时申请本计划。

 

如何申请

「2024文学平台计划」申请已截止。

申请处理流程

提交申请书
↓ 

  • 申请者必须依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并于计划截止申请日期前提交 

审批申请
↓ 

  • 由本局成立的评审小组 (包括审批员或所属界别的委员) 评审 

公布结果
↓ 

  • 一般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结果 
  • 签署合约及发放第一期资助金 ,其后则按出版期数,平均计算每期拨出的资助金

进行计划
↓ 

  • 本局委派的艺评员出席及协助评核获资助的活动及/或出版

计划中期
↓ 

  • 获资助者须于每个资助年度的第七个月内提交中期报告 

计划完成
↓ 

  • 获资助者须于每年资助期内完成计划
提交核数报告 
  • 获资助者须分别于每个资助年度完结后的一个月内及六个月内提交年终报告及核数报告
  • 最后一期资助额会在本局审核完上述两份报告后一个月内发放

 

获资助名单
更多
获资助须知
更多
更多
资助
年度资助
计划资助
文学平台计划
优秀艺团计划
配对资助计划
其他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