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香港的文学艺术发展、提升与普及文学艺术,并提供公开的平台推广文学,包括发展创作园地及文学活动,艺发局推出文学平台计划,支持具质素的团体发展文学平台,出版文学杂志及筹办专业文学活动,协助获资助的团体筹划较长远的发展,迈向专业文学团体,培养杂志出版人才及文学行政人员,并拓展读者群及增加公众对文学艺术的认识。
资助主要支持出版具质素的文学杂志及举办文学推广活动。现时设有一年及三年的资助期。
申请艺团必须为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 或前《公司条例》(第32章) 註册成立的担保有限公司(A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并拥有具信誉的董事局负责监察计划的整体运作及决策,及显示已设立良好的运作机制。艺发局不接受个人或以独资公司(Sole proprietorship)、合伙(Partnership)、股份有限公司(A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或以社团名义提出的「文学平台计划」申请,亦不接受任何与正获艺发局「文学平台计划」艺团有子母公司关系及新申请团体的子母公司同时申请本计划。
「2024文学平台计划」申请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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