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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发局于1998年开始设立「年度资助」,目的是透过策略性的支持,培育本地中小型艺术团体卓越成长。

「年度资助」是在特定的12个月内,支援不同艺术界别中优秀的专业艺团或具代表性的组织在运作及活动制作上的需要,协助艺团充分地发展潜能,而所资助的艺术范畴广泛,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电影及媒体艺术、视觉艺术、文学艺术、跨媒介艺术、艺术评论、艺术教育及艺术行政。

「年度资助」现时设有一年及两年的资助期。

申请资格

申请艺团必须为香港註册而非牟利的无股本的担保有限公司(A non-profit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without a share capital)。艺发局不接受个人或以独资公司(Sole proprietorship)或合伙(Partnership)名义提出的「年度资助」申请,亦不接受任何与正获艺发局「年度资助」艺团有子母公司关系及新申请团体的子母公司同时申请本计划。

如何申请

2025/26年度「年度资助」

资助期
一年资助:2025年7月1日 至 2026年6月30日
二年资助:2025年7月1日 至 2027年6月30日

香港艺术发展局现诚邀合资格的音乐、舞蹈、戏曲、戏剧、视觉艺术、跨媒介、电影及媒体、文学艺术团体提交2025/26年度「年度资助」计划书。

有兴趣申请的团体可于办公时间内亲临香港黄竹坑业勤街39号Landmark South 5楼艺发局办事处索取申请指引及表格,或于本网页下载相关资料。申请团体须于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下午6时正前,将申请文件投进设于上址的收集箱内,信封面请註明「年度资助」;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邮寄申请以邮戳为准,电邮申请以电子纪录发出时间为准。速递申请则以速递公司单据上所载的确认收件日期为准。逾时提交,或以传真、电邮以外的其他媒体形式递交的申请将不获处理。

查询请电2827 8786

2025/26年度「年度资助」邀请计划书
2025/26年度「年度资助」 - 申请表格
申请处理流程
提交申请书
 ↓ 
  • 申请者必须依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并于计划截止申请日期前提交
审批申请
 ↓ 
  • 由本局成立的评审小组 (包括审批员或所属界别的委员) 评审

公布结果
 ↓ 

  • 一般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结果
  • 签署合约及发放第一期资助金
进行计划
 ↓ 
  • 本局委派的艺评员出席及协助评核获资助的活动
计划中期
 ↓ 
  • 获资助者须于每个资助年度的第七个月内提交中期报告
  • 发放第二期资助金

计划完成
 ↓ 

  • 获资助者须于每个资助年度完结后一个月内提交年终报告
  • 发放第三期资助金
提交核数报告
  • 获资助者须于每个资助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提交核数报告
  • 最后一期资助额会在本局审核完核数报告后一个月内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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