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谢香港艺术发展局指引
获香港艺术发展局(艺发局)资助的人士及团体,在所有获资助活动的资料、宣传及印刷品上,包括海报、单张、书刊、新闻稿、小册子、场刊、展板、报章、杂志,以至电视及其他电子媒体的广告,必须同时刊登鸣谢艺发局的字句及艺发局的标志。有关指引如下:
双色:专色红(Pantone 186U)及黑
四色:印刷常用之混色(CMYK)
单色:黑色或背景色反白
(请注意:不能因应设计或制作而自行更改艺发局标志的原色调)
如有查询,可致电艺发局办事处,电话:2827 8786。
註:如未能遵照最小比例,须先徵得艺发局同意。
附录
附录 1:艺发局标志及名字的正确比例
附录 2:用色及字款规定
附录 3:鸣谢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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