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對資助計劃支持的藝術項目範圍廣泛,包括文學藝術、表演藝術、視覺藝術、電影及媒體藝術、藝術教育、社區藝術、藝評等。申請機構須為建議的藝術項目籌募最少港幣$3萬來自非政府機構的現金捐款/贊助作配對之用,本局將以最多「一比一倍半」形式向成功申請的團體提供配對資助。同一申請團體在每個財政年度可籌募最多港幣$150萬現金捐款/贊助參與配對資助計劃,本局將發放最多港幣$225萬撥款推展有關項目。計劃於每個財政年度設兩輪申請,分別於三月及九月。
配對資助計劃接受符合以下資格的團體申請:
(a) | 現正接受或曾於過去三年接受藝發局「年度資助」或「文學平台計劃」的藝團;或 |
(b) | 不包括在以上(a)項而現正接受藝發局「計劃資助」的藝團;申請人須同時為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公共性質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或 |
(c) | 不包括在以上(a)項及(b)項但擁有在香港推廣藝術文化的可核實往績,且由專業及有認受性的藝術工作者領導及管理的藝團;申請人須同時為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公共性質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 |
有興趣申請的人士於填寫申請表格前,請細閱《申請指引》、《捐款人承諾書樣式》及《常見問題》。申請人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藝發局辦事處索取申請表格及相關資料,或於本網頁下載。本局接受親身或以郵寄、速遞及電郵形式遞交之申請。如親身遞交表格,請於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下午6時或之前投進設於藝發局辦事處的收集箱內;若以電郵形式遞交申請,可於截止日期下午6時或以前發送電郵至[email protected];藝發局接納截止日期當日或以前的郵寄或速遞申請,並以郵戳日期或速遞單據上所載的確認收件日期為憑;逾時提交、郵資不足、以傳真或其他方式遞交的申請,以及未能符合《申請指引》條款列明要求的申請,將不獲處理。
如有查詢,請致電2820 1089與本局袁小姐聯絡。
目前供下載的文件適用於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或之前提交的配對資助計劃(9/2024)申請。
提交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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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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