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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香港藝術發展局回應「香港舞台劇獎」資助事宜

就傳媒及各界對香港藝術發展局調整「香港舞台劇獎」資助事宜,本局有以下回應:

香港藝術發展局於1995年成立,是政府指定全方位發展香港藝術的法定機構。藝發局的角色包括資助、政策及策劃、倡議、推廣及發展、策劃特別項目等。

自1999年起,本局已連續24年以「計劃資助」支持香港戲劇協會舉辧「香港舞台劇獎」,以表揚本地出色的戲劇工作者和戲劇作品,本局一直認同此活動的價值和意義。唯於去年6月舉行的「第三十一屆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頒獎禮」),「頒獎禮」後本局收到不少意見,指出頒獎禮的內容及安排有不妥之處,本局經深入了解後,認為有必要作出下調資助的決定。

本局所有獲批的資助計劃,包括年度資助、計劃資助等,均會要求獲資助的藝團在與本局簽署合約中承諾及履行合約內容,包括在資助期內遵守香港法例、獲資助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損害或削弱藝發局的聲譽或對其造成不利影響等。如獲資助藝團在任何方面違反合約內容,本局可以行使暫緩、調整及停止該獲資助藝團於該資助年度的資助撥款的權利。是次扣減資助乃經由本局藝術支援委員會先作審議,再交由大會作最後決定,過程中已審慎討論香港戲劇協會多年的資助紀錄及是次「頒獎禮」作出不尋常安排等因素後所作之決議。

本局作為政府資助的法定機構,在照顧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有責任確保公帑運用得宜。本局尊重藝術表達自由,唯獲資助者在享有藝術表達及創作自由的同時,亦必須遵守香港法例,並為其個人、團體、創作及表達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