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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灣區作品巡迴計劃 2024 –
徵集巡迴作品建議書

計劃背景

本局自2018年起與多個內地藝文機構合作,透過本計劃(前名:內地演出計劃)推動本港藝術家積極參與內地各類藝術節,向內地不同城市推廣香港優秀藝術作品,擴闊本地藝術家的網絡及累積其演出經驗之餘,亦增加內地觀眾接觸本地藝術作品的機會。

2024年,本局將繼續與內地機構合作,公開徵集有意參與內地藝術節的本地藝團/藝術家提交演出作品建議及藝團/藝術家履歷。每個藝團/藝術家遞交的作品數量不限,但每份表格只適用於一個作品,詳情請參閱申請表格。

計劃簡介

1. 推薦本地優秀作品予內地合作機構

內地合作機構各有舉辦不同種類和特色的藝術節目,現邀請本港藝團/藝術家提交曾經公開展示的作品建議書,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於(1) 戲劇、(2) 音樂劇、(3) 舞蹈、(4) 音樂、(5) 展覽 或 (6) 跨界別藝術,經本局評審小組評分推薦,由內地合作機構選出合適的藝術項目參與其節目;具體日期及地點將由內地合作機構與藝團/藝術家商議決定。

2. 本地藝術家與內地合作機構共同開發創作全新項目

內地合作機構亦希望與本地藝團/藝術家建立深度合作和互動,發展具備兩地特色的作品。有意與內地藝文機構合作共同開發創作全新項目的藝團/藝術家請同時在申請表格節目類別2項空格加 ✓,以便讓內地合作機構考慮。

合作機構簡介

多年來,本計劃持續拓展合作機構的網絡,讓本計劃的覆蓋範圍及巡迴的作品種類得以擴大,增加本港藝術家到內地巡迴的機會。申請者可參考下列合作機構資料遞交合適的作品申請,最終巡迴安排以內地合作機構藝術取向、檔期和市場情況而定:

 

1) 中演院線

由中國對外文化集團有限公司旗下中演演出院線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發起、運營、管理的現代化、綜合性全國文藝演出院線,是在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式註冊的首家文藝演出院線。多年來積極支持香港藝團及藝術家到內地各個城市巡演,曾演出內地城市包括深圳、廣州、平潭、海口等。

2) 上海1862時尚藝術中心

位於上海陸家嘴濱江金融城,是一個擁有800座位,結合金融及藝術的城市公共空間,由保利尚悅灣(上海)劇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區內為上海浦東新區的核心商業區。藝術中心位於船廠1862的東側,前身是有著百年歷史的上海老船廠,經日本建築大師隈研吾先生改造後,成為現代化多功能劇院式空間,於2018年5月正式開幕。

3) 上海YOUNG劇場

前身為楊浦大劇院。2018年2月,上海楊浦區文旅局與上海大劇院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定,將楊浦大劇院重建並更名為「YOUNG劇場」,「YOUNG」與「楊」同音,旨在傳遞富啟發性、創新、包容的藝術與生活態度,於2022年9月正式開幕。劇場包括1,020座位的主劇場和168座位的小劇場,節目總監為包含女士(「1862中心」前藝術總監)。

4) 廣州大劇院

是廣州市政府投資約14億元建設的公共文化設施,2009年落成,劇院總佔地面積4.2萬平方米,建築面積8萬平方米,建築總高度43.1米,有大小兩個劇場(歌劇廳,1,687個座位;實驗劇場,443個坐位)和三個排練廳(歌劇排練廳、芭蕾排練廳以及交響樂排練廳),滿足各類演出的需求。聲學系統由全球頂級聲學大師哈羅德·馬歇爾博士設計打造,達到世界一流水準。

5) 星海音樂廳(廣州)

以中國著名音樂家冼星海的名字命名,於1998年落成開業,是當今中國最具影響力的演出場館之一,也是中國自然聲場效果最好的專業音樂廳之一。擁有1,518座的交響樂演奏大廳、461座的室內樂演奏廳、100座的藝術沙龍空間、可容納200人的音樂空間,以及可容納數千人的音樂文化廣場。

6) 深圳濱海藝術中心

位於深圳前海灣畔歡樂港灣,由華僑城集團投資興建,於2021年9月開業。由華僑城文化集團公司代爲行使股東權利,與紫荊文化集團旗下中國對外文化集團有限公司子公司—中演院綫。整體佔地面積爲20,660平方米,總建築面積達39,577平方米。建築主體包括1,500座位歌劇廳、598座位多功能廳及歌劇排練廳、舞蹈排練廳、培訓教室等配套設施。

7) 海上世界文化藝術中心(深圳)

由招商蛇口營運,坐落於深圳市蛇口,依山、傍海、臨城而建,將人文生活詩意串聯,佔地面積2.6萬多平方米。自2022年起舉辦「蛇口戲劇節」。設有主展館、園景展館、深圳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展館、階梯式山景音樂報告廳境山劇場,及全海景多功能發佈空間視界廳,持續提供由國內外優秀團隊策劃的主題展覽、文化演出、參與式活動。此外,引進了一系列創意主題的零售、親子教育、藝術餐飲等商舖和合作品位,營造新型的文化休閒生活方式。

8) 福田文體中心

按照不同藝術主題建設不同園區,包括戲劇主題館、音樂主題館、舞蹈主題館、福田美術館等,各自設有主題圖書館、排練室、以及不同規模的表演設施,近年舉辦「當代戲劇雙年展」、「灣區藝術交流季」、「綻放市民藝術節」等大型室內、室外藝術項目,又與孟京輝福田戲劇工作室等戲劇創作、演出單位合作,積極推動原創戲劇。

條款及細則

內地合作機構一般負責獲選作品部份或全部參與成員在當地的食宿交通、節目所需的場地租賃、技術支援、宣傳及票務。視乎合作機構的售票模式、票價及市場反應等因素、個別參與本計劃之藝團/藝術家或有可能獲取部份門票收益。

詳細條款因應相關合作機構而有所不同,而演出場地、日期及巡演城市亦各異,內地合作機構保留不挑選任何節目的權利,而最終條款及細則將與合作機構及獲選藝團/藝術家商議。如合作機構未能承擔所有負責費用,本局或有可能考慮支援獲選作品的部份預算差額,獲選藝團/藝術家或有可能需承擔部份製作費用。

獲選節目必須向內地申請批文,獲選藝團/藝術家須於指定日期前根據合作機構指示及內地規定報批,包括提供完整作品影片、照片、具體內容及所有參與人員之資料等。

無論原創或改編作品,獲選藝團/藝術家均須負責與原作者或其版權代理人釐清作品的演出、使用和發佈權,以確定作品能夠於相應地區巡迴。

申請資格
  • 本計劃可由個人或團體遞交申請。
  • 個人申請 – 持有香港身分證的個人藝術工作者可以個人名義提出申請。申請者必須在申請時達到18歲之法定年齡。
  • 團體申請 – 必須為駐港而又在香港進行藝術活動的團體。申請團體可以是註冊社團或有限公司,只要充分合理地證明所申請的是非牟利藝術計劃,並遞交有效的證明文件便可以申請。
  • 本局不接受尚在辦理註冊手續之團體,亦不接受獨資公司、合夥人公司名義或由多過一個人或一個團體聯合提交的申請。
提交作品建議的詳情:

有興趣參與內地灣區作品巡迴計劃 2024的藝團/藝術家,請於下方點擊圖示下載及填寫特定表格。作品資料請以附件形式於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下午6時正或之前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逾期遞交的資料將不獲考慮。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2820 1073(張先生)或2820 1091(何先生)。

請申請者在填寫申請表格前,細心閱讀申請須知 ,以便能更快捷和有效地填妥申請表,並使申請儘快獲得處理。

內地灣區作品巡迴計劃 2024 - 演出建議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