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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机制

评审机制
设总评审团及评审小组负责奖项评选工作。
 


 

总评审团

由艺发局现届正副主席(两位)、上届正副主席*(两位)、现届大会委员(三位)组成,负责:

  • 审视奖项的整体性及所有程序细节;
  • 考虑各评审小组建议的得奖名单并作决定;及
  • 总评审团的决定为各奖项的最后结果。
 
 


 

评审小组
  • 各奖项均设评审小组,由业界专业人士组成,包括界内不同艺术分类的代表;
  • 负责评选五个公开接受提名之奖项及建议得奖名单,即「艺术家年奖」、「艺术新秀奖」、「学校艺术教育奖」、「艺术推广及教育奖」及「艺术贊助奖」
  • 评选结果将交由总评审团检视及考虑通过;
  • 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及公开,及避免候选单位与评审小组成员构成任何利益冲突,本局将待确定各奖项的候选名单后,再邀请相关业界专业人士、并与候选单位没有任何利益冲突者担任评审小组成员;

  • 奖项提名人亦不会获安排参与所提名奖项组别的评审工作;

  • 总评审团及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将稍后上载至本网站,供公众人士浏览。

评选流程
  • 由艺发局大会及艺术顾问负责提名及推选「终身成就奖」及「杰出艺术贡献奖」。
  • 由评审小组负责评选五个公开接受提名之奖项,当中「艺术家年奖」及「艺术新秀奖」由所属艺术界别的评审小组评选。
  • 以上所有建议得奖名单交由总评审团检视及考虑通过。
  • 所有奖项的评选过程均保密进行,艺发局保留不颁发奖项的权利。

*如上届及现届正副主席为同一人,则邀请再前一届正副主席担任总评审团成员。

查询

电话:2820 1048
电邮:[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