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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2

就2016年香港藝術發展局藝術範疇代表提名推選活動建議諮詢公眾意見

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已於8月17日開始就2016年藝術範疇代表提名推選活動(提名活動)建議展開一個月公眾諮詢期,諮詢期將於9月16日完結。

藝發局於1995年成立,是負責推動本港藝術發展的法定機構。根據《香港藝術發展局條例》(第472章) 第3條,行政長官可委任最多10名由指定藝術範疇(即藝術行政、藝術評論、藝術教育、戲曲、舞蹈、戲劇、電影藝術、文學藝術、音樂和視覺藝術)提名的代表為藝發局成員。本屆藝發局成員任期將於2016年12月31日屆滿,合資格的個人藝術工作者及藝術團體可申請參與提名活動,為有關藝術範疇提名代表以供行政長官考慮委任為下一屆藝發局成員。

為使2016年提名活動能夠順利進行及進一步完善提名推選制度,藝發局檢討了2013年的提名活動,並對2016年提名活動的安排提出了初步建議。藝發局現正就這些初步建議進行公眾諮詢,並會在考慮了收集到的意見後向民政事務局(民政局)提交建議。

初步建議當中包括擴闊「個人藝術工作者」選民資格的範圍,例如修訂本地具認受性的藝術比賽及獎項名單,讓透過參與這些藝術比賽和獎項的得獎人士及入圍者可以「個人藝術工作者」的身份申請登記成為選民,包括新增視覺藝術界別的「寶馬藝術之旅」獎項、文學藝術界別的大拇指詩獎、音樂界別的國際中樂指揮大賽等。此外,建議亦包括修訂現時「從事藝術活動的固定個人租戶」申請資格的藝術空間名單。除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牛棚藝術村及香港藝術中心從事藝術活動的固定個人租戶外,建議新增其他藝術空間,包括位於黃竹坑的ADC藝術空間、元創方(PMQ)及創新中心(InnoCentre),讓在有關藝術空間從事藝術活動的固定個人租戶亦可以「個人藝術工作者」登記為選民。

除上述建議外,有關其他修訂及建議已刊載於諮詢文件。

現誠邀公眾對2016年藝發局藝術範疇代表提名活動的建議提出意見。

一個月的諮詢期將於2015年9月16日完結。公眾可以在限期前透過下列途徑提交意見:

電郵:
傳真號碼:
郵遞:[email protected]
2824 0585
香港英皇道979號太古坊和域大廈東翼14樓
香港藝術發展局

(請註明:藝發局提名活動)

公眾可在藝發局網站查閲諮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