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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資助

「計劃資助」主要支持視覺藝術、戲劇、戲曲、文學、音樂、舞蹈、電影及媒體藝術和跨媒介藝術的計劃。「計劃資助」公開給所有藝團及藝術工作者申請,資助範圍甚廣,包括表演、展覽、出版、教育、創作、評論和存檔。

「計劃資助」一年分兩次申請,申請的截止日期分別為6月30日及12月31日。此外,本局亦設有「新苗資助」及「文化交流計劃」,前者為年青藝術工作者提供支持,給予他們演出及發表的機會,以累積相關經驗;後者則鼓勵本港藝團及藝術家向外推廣本地優秀的藝術成果,擴闊本地藝術工作者的經驗和視野。「文化交流計劃」一年有四次截止日期,為每年三月底、六月底、九月底及十二月底。有關詳情,請參考各藝術界別及文化交流的計劃資助《申請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