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於1995年成立,是政府指定全方位發展香港藝術的法定機構。
藝發局的角色包括資助、政策及策劃、倡議、推廣及發展、策劃特別項目等。
藝發局大會由27位委員組成,為局內最高決策層,負責制訂藝發局的整體發展方向及運作。大會成員由香港行政長官委任,其中10位經由藝術界投票選出;所有成員均為藝術專業人士或熱心藝術發展的社會人士。大會下設6個委員會 — 策略委員會,藝術支援委員會、藝術推廣委員會、管理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和覆檢委員會,以及香港藝術發展基金,另設10個藝術組別,各司其職。
本局亦設有藝術顧問和審批員,邀請本地資深及專業藝術家出任。藝術顧問的工作是提供專業意見,協助藝術界別策劃及推動界內事務。審批員是以其專業知識,協助本局審批資助申請和撥款計劃。
香港藝術發展局的願景是將香港建立成一個充滿動力和多元化的文化藝術之都。
香港藝術發展局的使命為策劃、推廣及支持10個主要藝術形式包括文學、表演藝術、視覺藝術、電影及媒體藝術之發展,促進和改善藝術的參與和教育、鼓勵藝術評論、提升藝術行政之水平及加強政策研究工作,務求藉藝術發展提高社會的生活質素。
策略性重點培育具潛質的藝術家/藝團,同時繼續透過資助計劃支持不同形式的普及藝術計劃,為不同發展階段的藝術工作者及藝團提供支持。
繼續推行多項海外留駐計劃、藝術獎學金/文化實習/人才培育計劃,及國內外交流計劃,加強藝術行政人才培訓,以增進藝術工作者/藝團的專業知識、提升藝團的管理及組織能力,協助藝團走向專業管理。
透過不同類型的研究和資料蒐集等工作,整理、保存和分析本地藝術活動及發展成果,持續跟進、了解及觀察本港文化藝術生態環境及發展趨勢,向政府反映藝文界的客觀狀況和需要;同時就政府推出各項與藝文發展相關的政策和措施提出意見,締造有利藝文發展的環境。
藝發局將舉辦各項藝術活動及旗艦項目,透過不同渠道推動普及藝術的理念,多方位為社會營造藝術氛圍及培育未來觀眾。同時,探討透過不同的策略伙伴提供更多適合藝文界使用的創作空間的可能性,協助藝團/藝術家穩定發展。期望藉由發展軟件(培育未來觀眾)及硬件(創作空間),擴闊不同的群眾參與。
加強與各藝術團體、其他民間及地區組織的聯繫,亦致力與各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商界、國內外政府機關及團體等緊密合作,凝聚藝術發展的社會資源、共識和協調行動,致力推動藝術發展。
策略性重點培育具潛質的藝術家/藝團,同時繼續透過資助計劃支持不同形式的普及藝術計劃,為不同發展階段的藝術工作者及藝團提供支持。
繼續推行多項海外留駐計劃、藝術獎學金/文化實習/人才培育計劃,及國內外交流計劃,加強藝術行政人才培訓,以增進藝術工作者/藝團的專業知識、提升藝團的管理及組織能力,協助藝團走向專業管理。
透過不同類型的研究和資料蒐集等工作,整理、保存和分析本地藝術活動及發展成果,持續跟進、了解及觀察本港文化藝術生態環境及發展趨勢,向政府反映藝文界的客觀狀況和需要;同時就政府推出各項與藝文發展相關的政策和措施提出意見,締造有利藝文發展的環境。
藝發局將舉辦各項藝術活動及旗艦項目,透過不同渠道推動普及藝術的理念,多方位為社會營造藝術氛圍及培育未來觀眾。同時,探討透過不同的策略伙伴提供更多適合藝文界使用的創作空間的可能性,協助藝團/藝術家穩定發展。期望藉由發展軟件(培育未來觀眾)及硬件(創作空間),擴闊不同的群眾參與。
加強與各藝術團體、其他民間及地區組織的聯繫,亦致力與各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商界、國內外政府機關及團體等緊密合作,凝聚藝術發展的社會資源、共識和協調行動,致力推動藝術發展。
無論設計新的計劃或推行既有計劃,我們都會在有關的中層委員會作審議和討論,再交大會作延續討論和決定,至於整體規劃方面,我們每屆都會在中期及大會完結前舉行集思會,總結經驗交新一屆委員參考。本局亦不時作內務提升,會參考廉政公署、本局審計師建議,加強管理機制,與時並進,有效履行本局的職能。
註:藝發局設有公開資料主任,負責確保公眾根據藝發局的《公開資料守則》(守則) 提出查閱資料的要求,均根據既定程序獲得妥善處理。
藝發局促進種族平等權利的措施旨在樹立良好的做法,務求有效地服務全港市民,不論種族、文化及語言,並提高種族共融的意識和建立具凝聚力的社會。請按以下連結了解有關措施的詳細內容:英文、 中文、 印尼語、 尼泊爾語、 烏爾都語、 旁遮普語、 他加祿語、 泰語、 印度語及越南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