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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7

香港艺术发展局回应传媒及各界对本局资助制度的关注

就近日传媒及各界对香港艺术发展局资助制度的关注,本局有以下回应:

香港艺术发展局于1995年成立,是政府指定全方位发展香港艺术的法定机构。艺发局的角色包括资助、政策及策划、倡议、推广及发展、策划特别项目等。

自1999年起,本局的评审机制以「同侪评核」为基础,邀请艺术界别内的专家学者、资深艺术家及顾问担任审批员,协助评审本局接获的资助申请,以专业角度审视各项申请的发展目标、艺术内容及水平等,以确保公帑运用得宜。同时,机制备有申报制度把过程中可能涉及利益冲突的机会降至最低。

本局所有获批的资助计划,包括年度资助、计划资助等,均会要求获资助的艺团在与本局签署合约中承诺及履行合约内容,包括在资助期内遵守香港法例。本局的年度资助在每年五月进行审批,七月开始发放资助。本局亦会不时发信提醒所有获年度资助的艺团遵守香港法例以及其他合约条款,最近一次是在2021年1月中。如获资助艺团在任何方面违反合约内容,例如在现行法例下被确定为鼓吹港独、推翻政府,本局可以行使暂缓、调整及停止该获资助艺团于该资助年度的资助拨款的权利。本局会审议如何处理将进行的2021/22年度资助审批。

艺发局尊重艺术表达自由,获资助团体的活动或计划内容并不反映本局意见。然而,获资助者在享有艺术表达及创作自由的同时,亦必须遵守香港法例,并为其个人、团体、创作及表达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