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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6

艺发局「优秀艺团计划」及2019/20年度「年度资助」

近年本地艺术界发展蓬勃,为能更殷切地配合目前各艺术界别的发展需要及进一步培养本地专业艺术团体和艺术工作者卓越成长,香港艺术发展局(艺发局)今日推出新设独立平台「优秀艺团计划」及经简化的2019/20年度「年度资助」。

新设独立平台「优秀艺团计划」
艺发局从民政事务局「艺术发展配对资助计划」成功配对本局从非政府机构、商界及社团筹募的贊助,作为备用基金#,现由基金拨款推出「优秀艺团计划」,希望透过此计划进一步培养本地专业艺术团体和艺术工作者卓越成长,鼓励艺团积极寻求其他资源及社会支持,以增强其自主及竞争能力。「优秀艺团计划」预计支持约三个优秀艺团的五年发展,资助期从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让其可以专注在艺术方面作持续稳定的发展。此计划属一次性形式推出的独立试验性计划,艺发局会于未来审视计划成效及考虑基金的储备,决定五年后会否续办此计划。

「优秀艺团计划」的资助上限为每年港币$2,200,000,支持艺团的一般行政支出及年度个别活动(如适用);而为推动获资助的艺团开拓不同资源,资助金额会于首年后逐年递减百分之二。此计划接受所有合乎申请资格的驻港音乐、舞蹈、戏曲、戏剧、视觉艺术、跨媒介、电影、媒体艺术及文学艺术团体申请。

2019/20年度「年度资助」
「年度资助」旨在支援不同艺术界别中杰出的专业艺团或具代表性的组织在运作及活动制作上的需要,让其充分发展潜能。艺发局希望2019/20年度经简化的「年度资助」能增加获「年度资助」艺团的流动性及灵活性,以支持更多具潜质及有杰出表现的新进艺团。2019/20年度「年度资助」接受所有合乎申请资格的驻港音乐、舞蹈、戏曲、戏剧、视觉艺术、跨媒介、电影及媒体艺术团体申请,其修订重点如下:

  1. 资助年期改为一年或三年 有见艺团日益成熟,艺发局将于2019/20年度取消「二年资助」,只设「一年资助」及「三年资助」。「一年资助」的资助期是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而「三年资助」的资助期是从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 调整资助上限 2019/20年度「一年资助」的「营运部份」资助额为港币$300,000至$1,000,000,而「三年资助」的「营运部份」资助额则为港币$300,000至$2,000,000。
  3. 放宽申请资格 由2019/20年度开始,任何合乎申请资格的艺团均无须按过往的「升班」制度,可根据其意愿申请「一年资助」/「三年资助」。

有兴趣申请「优秀艺团计划」及/或「年度资助」的艺术团体,请参阅上述资助计划的《申请条款》及《申请表格》。有关资料可于办公时间内亲临香港鲗鱼涌英皇道1063号10楼艺发局办事处索取,或于艺发局网页www.hkadc.org.hk下载。申请团体须于2019114日(星期一)下午6时正前将申请文件投进设于上址的收集箱内,*信封面请註明申请「优秀艺团计划」及/或「年度资助」。邮寄申请以邮戳为凭,逾时或以传真、电邮、任何其他电子模式递交,以及邮资不足的申请将不获处理。

如有查询,请致电2820 1060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与本局职员钟小姐联络。

#  香港艺术发展基金
* 註明「优秀艺团计划」及「年度资助」的申请必须以密封信件分开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