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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8

2019年香港艺术发展局 艺术范畴代表提名推选活动第二阶段展开

2019年香港艺术发展局(艺发局)艺术范畴代表提名推选活动(提名活动)第二阶段 – 艺术团体选民登记于今日(6月28日)至8月9日进行,为期6周。合资格参与2019年提名活动的艺术团体须为其属下会员/僱员进行选民登记,成功登记的选民可参与2019年提名活动稍后阶段的候选人提名﹑参选及投票活动。

2019年提名活动第一阶段 -「艺术团体及个人艺术工作者登记」已于今年3月29日结束,共有742个艺术团体及2,596名个人艺术工作者合资格参与本届提名活动。有关指明团体及个人名单已于今日刊登宪报,该宪报公告亦可从提名活动网站www.voteforhkadc2019.hk下载。

上述宪报公告刊载的艺术团体(合资格的艺术团体)可为其年满18岁及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证;及符合以下其中一项资格的会员/僱员登记为选民:
 

  1. 有关会员在2019年1月7日前已加入该团体不少于1年;或
  2. 有关僱员在2019年1月7日前已在该团体直接从事艺术创作、指导或表演工作不少于1年;或
  3. 有关僱员在2019年1月7日前已全职在该团体担任艺术项目的统筹、推广或舞台管理工作不少于1年(但不包括担任一般行政、财务、人力资源及其他技术支援工作的僱员)。

合资格的艺术团体必须在2019年8月9日或之前为其会员/僱员向提名活动代理(备註)递交艺术团体选民登记表格。选民登记指引及合资格艺术团体选民登记表格可从网站www.voteforhkadc2019.hk下载。 即使艺术团体曾于2016年或之前递交选民登记表格,今年亦必须为其会员/僱员重新递交选民登记表格。

名字已刊载于2019年6月28日公布的政府宪报公告的个人艺术工作者,已符合资格参与2019年的提名活动,他们无须在此阶段经合资格的艺术团体登记。

所有在第一阶段提交申请的艺术团体及个人艺术工作者,以及名字已刊载于2019年6月28日公布的政府宪报公告的个人艺术工作者,将会收到提名活动代理发出的信件。合资格的艺术团体所收到的信件内会同时附上艺术团体选民登记指引及表格。

艺发局是推动本港艺术发展的法定机构。根据《香港艺术发展局条例》(第472章)第3条,行政长官可委任最多10名由指定艺术范畴提名的代表为艺发局成员。该10个艺术范畴包括艺术行政、艺术评论、艺术教育、戏曲、舞蹈、戏剧、电影艺术、文学艺术、音乐和视觉艺术。本届艺发局成员任期将于于2019年12月31日届满。提名活动现正进行,为有关艺术范畴提名代表以供行政长官考虑委任为下一届艺发局成员。

2019年提名活动正在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艺术团体及个人艺术工作者登记(2019年1月7日至3月29日)

第二阶段:艺术团体选民登记(2019年6月28日至8月9日)

第三阶段:候选人提名(暂定由2019年8月至9月)

第四阶段:竞选及投票(暂定为2019年10月)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提名活动代理「三叶推广有限公司」联络:
黄甜女士/刘叆女士
电话:3956 1408
电邮:[email protected]

(备註:艺发局已委聘「三叶推广有限公司」为2019年提名活动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