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艺术发展局(艺发局)现邀请有兴趣的经营者就大埔艺术中心(中心)商业单位之租赁申请递交计划书。
作为一所以表演艺术为主的艺术中心,中心现设有21间由艺团/艺术家进驻的工作室、供公众租用的短期租用设施(包括黑盒、白盒、舞蹈室及2间音乐室),以及为访客提供产品及服务为主的商业单位等。
座落于大埔安邦路12号,中心位置交通方便,四通八达,邻近大埔超级城及各项零售服务设施,亦毗邻大埔文娱中心。现时中心共有五个位于地下及一楼的商业单位可供租赁申请,单位建筑面积由大约450至3,200平方呎不等。
有兴趣递交计划书的经营者可于办公时间内亲临大埔安邦路12号大埔艺术中心2楼203B室中心办事处或香港黄竹坑业勤街39号Landmark South 5楼艺发局办事处索取《大埔艺术中心商业单位经营邀请计划书》,或于https://tpac.hk/tc/news-details/_uvzQsUmUtA下载。
填妥的申请计划书连同所需资料及证明文件必须于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下午6时正或以前投进设于艺发局办事处的收集箱内。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速递则以所属速递公司单据上所载的确认收件日期为准。逾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递交的申请计划书将不获处理。查询详情,请致电2820 1071与李女士联络。
大埔艺术中心
(I) 地址:大埔安邦路12号
(II) 中心楼高六层,用途大纲如下:
楼层 | 用途 |
G/F | 商业单位、户外活动场地 |
1/F | 商业单位 |
2/F | 中心办事处、黑盒(可供小型演出)、音乐室、舞蹈室、艺术工作室及创作活动空间 |
3/F-4/F | 艺术工作室 |
5/F | 艺术工作室及白盒(可供展览用) |
(III) 中心现有5个商业单位可供租赁申请。
楼层 | 单位 | 拟定用途 | 建筑面积(平方呎) |
G/F | G03 | 一般商舖 | 446 |
G/F | G04 | 917 | |
G/F | G05 | 942 | |
G/F | G06 | 942 | |
1/F | 108 | 3,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