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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01
是否必须有提名单位才能参加竞逐奖项?提名单位需要有什么资格?
候选人必须由最少一位人士 / 团体 / 机构提名,该提名人 / 团体 / 机构并没有资格限制。
02
提名单位可否多过一个?
提名单位可以是一个或以上,以个人或团体 / 机构名义提名。
03
评审由什么人担任?
「艺术家年奖」、「艺术新秀奖」、「学校艺术教育奖」、「艺术推广及教育奖」及「艺术贊助奖」设有评审小组,由业界专业人士组成,包括界内不同范畴的代表。评选结果将交由总评审团检视及考虑通过。
04
候选人必须是香港居民?
个人候选人及候选组合内每位成员均必须持有香港身分证,候选团体 / 机构 / 学校必须为香港法例註册 / 成立的团体 / 机构 / 学校。如有需要,本局会要求候选单位递交身分证或团体 / 机构註册证明书副本。
05
如何定义「组合」?
「组合」是指恆常且长期合作的艺术创作单位,作品于评审年度内(及过往)贯彻以合作形式并以组合名义发布。
06
竞逐「艺术新秀奖」的候选组合内每位成员年龄必须都是40岁或以下吗﹖只有其中一位成员是40岁或以下可以吗﹖
竞逐「艺术新秀奖」的候选组合内每位成员的年龄必须都是40岁或以下(以提名截止日期计),每位成员在递交提名时亦须提供香港身分证副本,以便核对。
07
递交电子提名表格时,应如何提供参考资料的电子档?
参考资料可上载至云端档案储存空间(例如Google Drive或One Drive),并将共用连结及已填妥的电子提名表格一併电邮至[email protected],详情可参考提名指南或表格上的递交文件须知,并确保所提交文件的格式符合递交文件要求。为公平起见,额外资料或可能不被参考。如有查询,可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或致电2820 1048/2820 1058。
08
如何确保评审能公正处理每一个提名?
本局会在确定各奖项的候选名单后,再邀请与候选单位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的业界专家担任评审小组成员,确保评审工作公正及保密地进行。
09
获提名的候选人名单会否公开?
所有候选单位的名字都不会公开,评审工作亦会以保密形式进行。
10
「学校艺术教育奖」 / 「艺术推广及教育奖」需提交一项计划报告。何谓一项计划?能否以多个计划竞逐奖项?
计划可以是单项或一系列分多阶段进行的计划。如有多个计划于该年度内推行,请挑选其中一个参与竞逐奖项。
11
香港艺术发展奖得主有没有奖金?
每位「艺术家年奖」得主会获得港币50,000元,「艺术新秀奖」得主会获得港币25,000元,以进行创作、艺术活动或进修。另外,各得奖单位将会获颁奖座。
12
何时知道奖项结果?
本局将于2025年4月至5月以专函通知各得奖单位及其提名人。未有获选的人士 / 团体亦会于2025年4月至5月收到本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