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藝術委員會就文化委員會於2003年3月向提出行政長官提交的《政策建議報告》所提出的政策方向,於2005年11月17日發出《表演藝術委員會諮詢文件》,就資助機制、舉辦節目及場地政策等提出改革建議,並展開為期兩個半月的公開諮詢。
委員欣見諮詢文件以積極及正面的態度諮詢業界,就改善表演藝術的發展生態提出策略性的改革建議。本局希望就諮詢文件的建議提出有建設性而具體的意見,從而協助政府在促進藝文發展的大前提上,妥善落實各項政策建議。
本局委員對《表演藝術委員會諮詢文件》的意見歸類如下:
1.整體關注
2.資助機制
3.中小型及新進藝團的支援
4.場地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