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計劃資助」/「配對資助計劃」的團體及人士必須向香港藝術發展局提交一份「計劃報告」(下稱「報告」),闡明計劃的開支/收入情況及藝術成果。每一項獲得藝發局資助的計劃,均必須填寫獨立的「報告」。填寫「報告」前,請先閱讀下列資助金使用及填寫「計劃報告」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