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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須知及表格
「第十九屆香港藝術發展獎」獎項提名指南 (請按此下載)

下載各提名表格﹕

藝術家年獎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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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新秀獎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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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藝術教育獎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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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推廣及教育獎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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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贊助獎 PDF
Word

 

 
 


 

提名須知
  • 獎項的對象為本地藝術工作者、藝團,以及積極支持本地藝術活動的團體/機構及人士。
  • 「藝術家年獎」、「藝術新秀獎」、「學校藝術教育獎」、「藝術推廣及教育獎」及「藝術贊助獎」均以公開提名方式報名。
  • 任何人士/團體/機構須獲最少一個提名,提名可以由個人或團體名義提出,但不能為候選單位本身。
  • 每份提名表格的提名數不設上限。
  • 提名人/機構遞交提名表格前,須先徵得獲提名的候選單位同意、簽署及提交資料。
  • 所有候選人/單位均不可轉名;提名表格上的候選單位(個人/團體/機構)的名字為最終得獎者/單位。
  • 提名人/機構及候選單位須遵從藝發局評選結果的最終決定。
 
 
遞交提名及截止日期
  • 各獎項均有獨立的提名指南及提名表格,詳列候選資格、評選準則等(詳見提名指南第16-25頁),提名人/機構及候選單位必須細閱有關資料,並交回填妥的表格及提供相關資料。
  • 提名表格可經以下方式索取:

              - 本局辦事處(地址:香港黃竹坑業勤街39號Landmark South 5樓);

              - 本局網站www.hkadc.org.hk/awards

  • 本局接受有效提名表格的複印本,但不接受自行仿製的表格。
  • 提名截止日期為 2024 年 10月 31 日(星期四)下午 6 時正
  • 所有提名表格及有關資料必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經以下方式遞交:

             -親臨本局辦事處及投入收集箱內;

             -以郵寄方式遞交(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

             -以電郵方式遞交(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

  • 凡於截止日期後遞交或以傳真方式遞交的表格將不獲受理,本局亦不會接受任何在截止日期後提交的補充資料。
  • 有關提交格式,詳見各獎項的提名表格。
  • 若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提名表格及所有附件須以獨立包封遞交藝發局,並於信封面註明獎項類別,例如「第十九屆香港藝術發展獎 - 藝術家年獎」。
  • 提名表格上的資料及所有提交的參考資料均會保密處理。

 

 


 

公布結果及頒發獎項
  • 藝發局將於2025年4月至5月以專函通知各得獎者/單位及其提名人/機構,並擬於2025年6月舉行頒獎禮,邀請藝術界及社會人士參加,得獎者/單位將於典禮現場接受獎項。
  • 各得獎者/單位將獲頒發獎座,其中「藝術家年獎」及「藝術新秀獎」的得主分別可獲港幣50,000元及25,000元獎金,用於創作、藝術活動或進修。
  • 未有獲獎的人士/團體亦會於2025年4月至5月收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