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80%回應人士/團體贊成/非常贊成「核心文藝設施的策劃應與政府的藝文政策及規劃藍圖互相配合」,以及「須根據現時所有文藝設施的使用情況及2010年後的預期需求而定」。 |
| 關於2,000座位的劇院的功能和用途,82%回應人士/團體贊成/非常贊成「現時本港缺乏大型的表演舞台,此劇院應可彌補此不足,並吸引國際級的大製作來港作長時間演出」。至於添置電影放映器材,則有71%回應人士/團體贊成/非常贊,18%表示中立。 |
| 69%回應人士/團體贊成/非常贊成「800座位的劇院設計應用作培養本地戲劇及中型戲曲班的專用演出場地」,20%表示中立;對於「400座位的劇院是否應用作多功能小型劇院作實驗性演出」,則高達84%表示贊成/非常贊成。 |
| 77%回應人士/團體贊成/非常贊成「10,000座位的演藝場館的設計應考慮各種相關因素,以決定是否需要增加座位數量」;高達88%回應人士/團體贊成/非常贊成「四個露天廣場應提供燈光、音響及其他配套設施,以配合各種戶外及大型表演」。 |
| 關於「設立駐場藝團是實現「場地性格化」重要的一步」、「駐場藝團應參與場地的管理及營運」,及「每個場館的駐場藝團數目應多於一個」的問題上,回應人士/團體的意見偏向贊成(30%-37%)或中立(32%-36%),顯示業界或公眾人士對此議題仍未達成共識,或需再作討論/諮詢。對於「每個場館內的駐場藝團應共用資源」一題,則有58%表示贊成/非常贊成,28%持中立意見。 |
| 57%回應人士/團體贊成/非常贊成「增加博物館群的全面性,增設展示中國傳統文物的博物館」,23%則表示中立。當問及「如資源不足,應考慮合併現代藝術及設計博物館,把第四個博物館的主題改為『中國文物』」時,41%表示贊成/非常贊成,30%表示中立,20%表示反對/非常反對。 |
| 對於「『香港視覺藝術學院』所需的設施應否置於四個主題博物館內」時,43%表示贊成/非常贊成,34%表示中立,15%表示反對/非常反對。 |
| 回應人士/團體對「電影及媒體博物館」的建議顯示支持:57%表示贊成/非常贊成「成營運策略應以放映及展示活動為主」;68%贊成/非常贊成「應具備『高清晰數碼放映』或設施落成時最新科技的影院」;高達78%贊成/非常贊成「應作為本港電影界舉辦各項盛事的主要場地」。此外,超過八成意見贊成/非常贊成「電影及媒體博物館」內「應設立數間小型影院」(82%),及「應發揮推動香港電影工業發展的功能」(81%)。 |
| 大部分回應對「藝展中心應設多元功能」(92%)、「博物館應與藝術教育配合」(90%)、以及「博物館應與各地博物館締結伙伴」(90%)的建議皆表示贊成/非常贊成。 |
| 在「其他文藝設施」方面,63%回應人士/團體表示贊成/非常贊成「其建築及營運經費應由部份核心文藝設施以商業性運作予以支持」,22%則持中立意見。73%回應人士/團體表示贊成/非常贊成「『其他文藝設施』應包括商業設施如戲院等」,20%則表示中立。 |
|
以下為回應人士/團體對各項建議「其他文藝設施」的意見分佈:
| |
贊成/非常贊成
|
中立
|
反對/非常反對
|
| 2,000-2,300座位的音樂廳 |
60%
|
23%
|
11%
|
| 300-400座位的小型室樂音樂廳或演奏廳 |
74%
|
18%
|
3%
|
| 1,200座位的戲曲戲院 |
56%
|
28%
|
7%
|
| 粵劇訓練學院 |
56%
|
27%
|
7%
|
| 戲曲資料中心 |
59%
|
27%
|
4%
|
| 黑盒劇場 |
63%
|
26%
|
3%
|
| 藝術教育發展中心 |
78%
|
15%
|
3%
|
| 藝術教育博物館 |
66%
|
16%
|
6%
|
| 香港視覺藝術學院 |
69%
|
21%
|
4%
|
| 書城 |
77%
|
14%
|
6%
|
| 在露天廣場重建本港著名的建築文物 |
44%
|
33%
|
21%
|
| 美食博物館 |
44%
|
29%
|
18%
|
回應人士/團體對各項「其他文藝設施」的主要建議普遍支持,其中對「小型室樂音樂廳或演奏廳」、「藝術教育發展中心」及「書城」的訴求均超過七成。
|
|
個別回應人士/團體建議的「其他文藝設施」包括:
|
| 84%回應人士/團體表示贊成/非常贊成「政府評審計劃書時,應留意倡議者是否注重培養學生及青少年作為未來文娛區的使用者」,反映公眾殷切期望政府在評審時,應高度重視藝術教育。 |
| 63%回應人士/團體表示贊成/非常贊成「應採用分散式管理」,23%表示中立。74%回應人士/團體表示贊成/非常贊成「倡議者考慮每個演出場館及博物館的情況,再決定以何種模式管理及營運設施」,反映公眾大致接受「分散式管理」的新概念。 |
|
至於各項核心及其他文藝設施應以法定組織、非牟利公司或商業模式管理及營運,回應人士/團體的意見與本局所建議的管理模式部份類同,部份則意見紛紜,反映公眾或業界人士對實踐分散式管理的期望各有不同。
以下為回應人士/團體對各項文藝設施的管理模式的意見調查結果:
|
|
管理模式
|
最高支持%
|
|
劇院綜合大樓
|
|
|
|
2,000 座位劇院
|
法定組織
非牟利公司
|
29%
29%
|
|
800及400座位劇院
|
非牟利公司
|
36%
|
|
10,000 座位演藝場館
|
商業管理
|
44%
|
|
博物館群
|
|
|
|
電影及媒體博物館
|
非牟利公司
|
29%
|
|
其他博物館
|
法定組織
非牟利公司
|
31%
29%
|
|
藝展中心
|
非牟利公司
商業管理
|
26%
27%
|
|
其他文藝設施 (建議)
|
|
|
|
音樂廳及小型室樂場地
|
非牟利公司
|
37%
|
|
戲曲戲院
|
非牟利公司
|
36%
|
|
粵劇訓練學院
|
非牟利公司
|
41%
|
|
戲曲資料中心
|
非牟利公司
|
41%
|
|
黑盒劇場
|
非牟利公司
|
46%
|
|
藝術教育發展中心
|
非牟利公司
|
41%
|
|
藝術教育博物館
|
非牟利公司
|
37%
|
|
香港視覺藝術學院
|
非牟利公司
|
31%
|
|
書城
|
商業管理
|
54%
|
|
畫廊、古董傢俱店及商業電影院等
|
商業管理
|
58%
|
| |
|
|
|
| 53%回應人士/團體表示贊成/非常贊成「法定組織/非牟利公司的組成可參考『香港機場管理局』/『香港藝術節協會』的例子」,29%則表示中立。72%則表示贊成/非常贊成「法定組織或非牟利公司的董事局成員應包括文藝界人士、商界人士、政府代表及中標者代表」。 |
| 51%回應人士/團體表示贊成/非常贊成「各個演出場館及博物館的財政應由中標者承擔,必要時由政府作額外資助」,24%表示中立。當問及「倡議者應否按年度為每項設施提供定額的營運資金數目」及「應按通脹定期調整營運資金數目」時,65%表示贊成/非常贊成,23%表示中立。此外,69%回應人士/團體贊成/非常贊成「法定組織或非牟利公司的董事局需負責尋找社會資源如商業贊助等」,18%表示中立。 |
| 當問及有關「場地性格化」的問題時,50%贊成/非常贊成「營運方面應由駐場藝團負責演出場館的營運」;56%贊成/非常贊成「由『表演藝術統籌委員會』負責表演場地的整體統籌」;及64%贊成/非常贊成「由『博物館統籌委員會』負責統籌各展館的運作」。在三個問題中持中立意見的回應均佔23%-25%。 |
| 78%回應人士/團體表示贊成/非常贊成「組織的管理層應與康文署和藝發局等合作」,反應公眾對文藝設施管理組織與官方或民間組織締結伙伴,共同開拓社會資源的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