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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会 I - 表演艺术工作者及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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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
10月16日(星期四)下午5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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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主持: |
陈永华教授 艺发局大会委员及艺术推广委员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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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者 : |
魏永捷先生 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蔡淑娟女士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副署长(文化)
李可坚先生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助理秘书长(规划及地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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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将来西九龙文娱艺术区落成後,是否有足够的表演场地给予本地及国内庞大的戏曲艺团在港演出?艺术区内是否有适合戏曲表演的室外戏台或艺墟等,作演出及售卖戏曲商品之用?政府是否会设立有关戏曲的培训计划,以配合新的演艺设施?政府是否有相关的补贴或发展基金,以协助整个艺术界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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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在「发展建议邀请书」内,政府只强制性要求建议者提供核心文艺设施的最少座位数量,配套设施方面政府提供了达世界级水准的设施建议作参考,建议者可提出不同的建议,以配合艺文界的需要。因此软件的配合空间相当大,相信建议者会听取艺文界,包括戏曲界的意见後,才会提交建议书。此外,政府更要求所建议的管理模式必须有利於推动香港文化发展、有社区及专业人士的参与,并以有效率、财政上可行、向公众负责及商业方式营运,务求令管理更灵活。政府已提供了一些外国及本地的营运经验,供建议者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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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发展的地区那么大,为何只增加三个演艺场馆?政府计划时是否有考虑现时本地的演出需求?假如连本地团体的需求也无法满足,如何作为面向世界的设施?另外,规划内是否有专区可提供予中型或小型的艺团作办公室?租金方面,政府会否考虑提供优惠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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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政府在订定核心文化艺术设施前曾咨询艺文界、商界及旅游界。此外,政府亦要求建议者提供其他的文化艺术设施。康文署过去的经验是,地点优越的设施有一定的使用率。政府希望新增的文化设施可提供更多的演出机会,并激发更多的创意和活力。至於办公室的诉求,藉著这次的咨询会传达予发展商,相信他们亦会作出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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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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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香港的剧场一般由政府补贴,私人营运则会出现亏损。政府虽表示不会因艺术区的落成而削减对文化艺术的资助,但政府一向希望由商界赞助艺术,不削减资助一说令人难以信服。故此,设立艺术发展基金,以支持培训、演出及一切艺术活动是有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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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区内如能设立供应演艺界所需的物料的商铺,甚至「物料街」,不但可以帮助演艺学生及艺术工作者解决采购物料的困难,更可吸引游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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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群中欠缺了「戏剧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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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应考虑为剧团提供表演後存放道具及服装等用具的空间,令艺团可共享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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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的发展建议应尽量配合剧团所需的工作空间,尤其是排练室及创作工场等有特定建筑要求(如用作排演的地方不适宜在建筑物外建玻璃幕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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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团办公室的问题可参考新加坡的"Arts Housing
Scheme",租金以非牟利团体的指标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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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推动中国传统艺术时,除粤剧和戏曲外,不应忽略其他传统艺术如木偶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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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需留意,中国戏曲所需的舞台与西方剧院有很大分别。粤剧所用的戏棚以竹枝搭成,颇有特色,建议在艺术区内引入这些专供传统戏曲艺术表演用的舞台装置,或在非核心部份建设「戏曲城」。另外,应考虑增设街头表演区,供青少年作各类街头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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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三间大剧院外,发展商应考虑设立一些试验性的「黑盒剧场」(如艺穗会的小剧场),让较小型或试验性较强的团体使用。现时在香港,这类小型剧院非常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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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艺术区落成并投入运作後,艺术文化界的参与应该继续下去,以作监察。另外,政府虽对发展建议书持开放态度,但对艺术的形式则有一定的取向。综观「发展建议邀请书」内对硬件的要求,主要偏重传统艺术,忽略了新媒体及其他现代艺术,而现代艺术正正是香港将来艺术的主要发展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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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
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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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主持: |
曾其巩先生 艺发局大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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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者 : |
魏永捷先生 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锺岭海先生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助理署长(文博)
李可坚先生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助理秘书长(规划及地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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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基於什么条件及因素令当局相信,发展商(即地产商)在无利可图,或小利可图的情况下,将有兴趣及有承担地参与这项工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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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现时政府已收到十份意见书,相信有一定数量的发展商有兴趣参与是项计划。合作的合约将会相当详细,当中包括所有发展的细则,可确保地产商执行合约内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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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政府有没有既定的博物馆的管理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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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将来博物馆的管理模式现在并没有定案,政府没有既定的管理或营运模式,可由发展商提出不同的方案。政府的要求是将来负责管理及营运的组织,必须有公信力、社会及法律认可的地位,并有足够的专家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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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建议书会否公开予公众人士审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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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向公众展示在审批中的建议书,相信会有一定困难。因为所有在处理中的资料必须高度保密,尤其是财务上的资料,所有资料不能被带离处理资料的地方。另一方面亦有法律上的考虑,由於每个建议均会独立处理,我们必须确保每个倡议者的资料不会被其他倡议者知道。如所指的是向公众展示最後获得行政会议同意委约的建议书,暂时政府仍未有定案,但这是可以考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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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香港是一个世界大都会,历年来培养出不少知名作家,在倡议的四个博物馆中,是否应设立一个文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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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四个主题博物馆只属建议,文件内亦没有否定其他任何形式的设施,相信有兴趣的发展商会乐意参考阁下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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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现时新界大部份地区均设有单车径,港岛西营盘至薄扶林亦将会设单车径,唯独九龙地区未有此设施。请问是否可在文娱区内设立单车径,作为娱乐及运输用途,令市民及游客除捷运系统外有其他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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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艺术区内的海滨长廊未有详细列明当中的设施,倡议者可在考虑运输系统与其他地区的接驳情况後,提出各种可行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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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政府有否要求发展商承诺每年在艺术区内举办多少个演艺节目?如没有的话,政府会否担心场地会被长期空置,变成一个外表漂亮但未被充分利用的文化区?另外,政府对这个新场地是否有建议的租金上限?如发展商没有提倡艺术的使命,政府如何保障艺团/租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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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政府鼓励建议者与本地及海外文化机构、专家及业界合作,构思如何在区内提供文化艺术设施及活动,让艺术工作者发挥创意。在提交的建议书中,政府除了要求设施硬件达到一流水平,亦会审阅在文化设施内提供的活动内容及营运建议。政府会评审建议者提交的详细业务计划,包括其管理理念和营运模式、节目计划、业务策略和人力资源策略等,确保其建议对香港长远文化发展有利。此外,政府会监察有关设施的运作、保养及管理质素,以期达到政府期望的服务水平。政府寄望设施会以有效、灵活、高效率和采取商业运作的手法经营。在评估建议者的业务计划书时,收费政策会是其中一个考虑项目,需在用者的负担水平、市场竞争及需求各方面取得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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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是否有渠道让有兴趣的发展商得知民间团体或市民希望设有的文化设施,以帮助发展商筹划计划书?此外,发展区有40公顷,交通配备必须安排妥善,否则如影响了人流,将令发展商难以应付29.4%核心设施的建筑及营运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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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政府希望透过各类研讨会或咨询会,让文化艺术界发表他们对西九龙文化艺术区设施的意见,提供给发展商考虑。交通方面,在本区以北,有机铁九龙站,有正在设计中而途经本区东部的九铁南环线西九龙站,及巴士总站等,提供快捷方便的集体运输交通接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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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是否可在露天场地安排「排演坊」,给予艺术人士排练的方便,同时吸引旁观者,引发其对艺术的兴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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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政府鼓励建议者提供可与文化艺术设施配合的各种活动,以增添区内文化设施的吸引力及活力。露天广场乃为户外文娱活动而设,建议者可在业务建议书内,
向政府提议相关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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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西九龙文娱艺术区未必能够兼顾到香港每一个文化艺术团体的需要。对於在艺术区外的文化艺术团体,政府在未来会给予甚么支持?此外,为避免艺术区变为文化主题公园,博物馆必须与社会建立密切的关系,不可脱离社会需要。为促进发展商与艺术界的合作,建议艺术界成立一个特定组织及机构,方便发展商咨询及收集艺术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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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西九龙文娱艺术区是推动香港文化艺术长远发展的其中一项主要项目。政府会继续支持及推动文化艺术的整体发展。政府要求将来负责管理及营运的组织,必须有公信力、社会及法律认可的地位,并有足够的专家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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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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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龙文娱艺术区」的营运模式不论由发展商或政府负责均不是理想的做法。地产商没有发展文娱艺术区的经验或相关网络,能力令人怀疑。另一方面,由於本地的创作活力主要来自民间,若由政府直接营运文艺设施,会有政治干扰艺术的忧虑,其官僚管治亦会削弱民间的创作活力。建议政府考虑拨出卖地收益,或规定发展商把投资额的5%或以上,成立一个「西九龙文娱艺术区」的发展基金,把营运工作交予艺术家、艺术团体、艺术教育工作者及有关商业人士所组成的董事会,以制定营运的政策及方针及发展本地的文化事业。另外,建议政府制定政策并参考外国的经验,拨出1%的建筑费用作购买本地艺术家的作品,或资助他们制作配合环境的艺术品,以确保发展商支持艺术家在公共空间从事创作活动。此外,在艺术区中,文化设施与地产用地的比例不应比建议中(即30%文化设施及70%商业设施)的比例少,而将来的博物馆群中有「香港当代艺术馆」则值得支持。总括而言,建议应由艺术界所组成的基金会或董事会负责发展及营运整个艺术区,更重要的是,审批标书的小组必须有艺术界中有广泛代表性的人士参与,审批过程亦必须具透明度,保密的要求可要求艺术界人士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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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一群热爱水墨画的人士组成了水墨会。水墨会是一个非牟利咨询组织,欢迎发展商、政府及艺术界就西九龙文娱艺术区的问题向本会徵询意见。本会能协助有关方面向世界主要的博物馆及大学邀请顾问包括策展人及学者,参与筹办具世界级水平的水墨博物馆。有关管理模式方面,应该向著名的博物馆咨询。许多博物馆都会由文化界和对艺术有兴趣的人士组成董事局负责管理,当然还包括商界,因为博物馆的营运经费十分庞大。此外,我们希望政府能参与其中。任何一间博物馆亦应该有其主要的藏品。如果有政府的参与及管理得宜,相信香港有不少世界级的收藏家会考虑将藏品捐赠予博物馆。这是政府、商界及艺术界三方面合作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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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
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5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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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主持: |
黄景强博士 艺发局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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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者 : |
魏永捷先生 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邓燕群女士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助理署长(演艺)
曹万泰先生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署理常任秘书长
关柏林先生 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展统筹办公室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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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240亿元的造价是如何计算出来?这个数字是否官方认可?$240亿元是否包括了30年的管理及营运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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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240亿是个粗约的估计及初步指引。政府的基线计划(Government's
Baseline)是按2002年国际性的概念设计比赛中所采立的冠军设计而定,计划内的建筑成本是240亿,当中并未包括营运费。营运所需的资金必须在发展计划内清楚列明。此外,全港有30亿发展经验的发展商超过十间,并非只有两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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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香港需要一个有合乎国际水平的音乐厅,为何邀请书内并无提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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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三个剧院、四个博物馆及一个演艺场馆,是政府所列的部份最基本文娱设施。只要有充份的理据支持,政府非常欢迎提交的建议书内有其他文化艺术设施的建议,包括音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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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是否可在音乐厅内考虑设置富中国色彩的乐器,如编钟、云南的水鼓及全中国最大的鼓及锣等,展示中国的文化特色?此举不但能吸引游客,更可藉此安排参观乐团排练及导赏活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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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除核心文化设施外,政府对区内其他文化设施的建议持开放态度。如文化界认为有兴建其他文化艺术设施的需要,如音乐厅,相信发展商会将之列入考虑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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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整个发展计划的指引含糊、缺乏研究、咨询、政策及视线。如此庞大的工程,需要处理的问题很多,如何谓一流的艺术中心?怎样的环境才可吸引外地一流的艺术家?西九龙的设施如何配合本地其他设施才不会浪费资源?如何建立自己的特色?如何推动本地艺术发展?目标观众群是谁?如何回应他们的需要?怎样的管理架构才能达到有关目标?如何监察整项工程的运作?总而言之,政府需订立文娱艺术区的文娱政策,不能把责任推给没有营运经验的发展商。另外,必须有机制保证文化界的参与是一个真正的伙伴关系。
关於营运博物馆,根据有关数据显示,艺术馆每年有六千万赤字,剧院每年亏损一千万(不包括节目开支),因此估计将来西九龙文娱艺术区的营运每年需亏损超过三亿。如何达到收支平衡?现时政府的资助是1:99,而香港艺术馆的入场费是$10。如要提高至$990才达到收支平衡,有可能吗?如何利用区内其他设施补贴99%的文化支出?若将文化设施娱乐化,必定要迎合大众口味,这样具前瞻性、另类或有深度的文化节目将难以生存,那算是一流的艺术文化中心吗?地产商又是否愿意承担难有金钱回报的项目?又将以什么模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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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四个博物馆的主题是经过研究和咨询的。
「发展建议邀请书」内所列的博物馆主题只是政府的建议,欢迎建议者提出其他主题供政府考虑。政府所建议的四个主题均有其理据:
在艺术界的大力推动下,前市政局的年代已通过需要在九龙公园兴建「当代艺术馆」;水墨艺术是中国文化艺术的重要支柱,并对其他邻近地区如日本及韩国等地的艺术发展有深远的影响;设计博物馆的建议是由於近年香港培养出许多优秀的设计师,享誉国际;博物馆的设立亦可向青少年推广设计艺术。电影博物馆则由於香港电影事业发展蓬勃,亦有一段辉煌的发展史。电影博物馆会以互动及比较生动的展览介绍有关主题,而现有的电影资料馆只以收藏和研究电影为主,两者有不同的角色。
政府并非招标,而是邀请各界提交发展建议书,希望藉以得到更完善、更确实的建议,而不再采用以往政府发展文化设施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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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如何评审建议书?过去,大多数投标项目都会批予价高者如长江集团。政府如何保证这次评审是公开、公平及公正?公众及文艺界人士会否获邀参与评审?如果这次结果又是以财务收益为大前提,政府又会如何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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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这个计划的发展目标是文娱艺术区而非地产区,因此文化设施及营运是首要的考虑条件。至於文化界参与评审的过程,由於商业资料非常敏感,这是有困难的。政府将沿用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由专业的公务员组成评审小组,不会有外界的参与。但评选准则方面则希望文化界能给予具体的意见,而在最後落实前,这个建议必须得到全香港人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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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有什么机制能保证文化界能参与地产商的策划?网上的发展建议书全件中写的是「政府鼓励倡议者与本地及海外的艺文界团体缔结伙伴关系」,这是没有约束力的。建议应立条例,要求发展商提交曾咨询的艺文团体名单,甚至要求有艺文人士加入决策的董事会等。在监管方面,应成立董事局,负责所有节目策划及监察长达30年的营运。此外,香港在新媒体方面非常落後,是长期受忽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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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将来西九龙的监察是开放的,原则是必须有效益及可向公众问责。至於文化界如何与发展商合作,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地产商与文化界皆是自由人,政府很难要求两者必须以特定的模式合作,应由两方面自由决定合作的方案。这类咨询会相信能帮助整个互动的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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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在财政方面,政府是否有实际指引给予发展商?而作为香港文化地标的发展商是否会负担起发展文化的长远计划?还是仍由政府负担责任?长远来说,政府在这计划中担任什么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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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政府在邀请书内,有列明倡议者必须提供整套可行而自给的财务计划建议。倡议者必须在财务上,承担文化艺术设施首三十年的营运,管理及维修的全部开支。将来在项目发展协议中订定的营运管理制度内,政府仍然会参与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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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发展文艺项目跟商业项目所需的经验可谓截然不同。虽然文艺设施只占整个西九龙项目的三分之一,却是最主要的部份;但政府要求发展商必须具备30亿工程项目的经验,似乎只是针对其余三分二的工程而订的要求。政府如何保证发展商在发展时,能文艺与商业项目并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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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三十亿工程项目经验的要求,是有实际需要,以确保倡议者有足够财力及经验,履行此项庞大的发展计划。这并非等如政府忽略文艺专长的重要性。在邀请书文件内,我们有列明要求倡议者必须提供其队伍中专业人才的详细资料,包括建筑师,工程师,以及具备丰富文艺设施运作,管理及维修经验的专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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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在建议书内,除天蓬及核心文艺设施外,建议者可就总体发展大纲的其余部份作出建议。这样,要将土地分拆作拍卖会较为容易。政府负责兴建文艺设施,而其他则公开拍卖,让商业项目跟文艺设施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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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整个发展区的规划大纲图,必定要整体考虑,包括设计及财务两方面。如果将商业区及文化区分开处理,政府首先要制订一个基於政府并不熟识的商业性假设而订立的规划大纲图。此举实在非常危险,因为最後的成果,很有可能没有应有的连贯性,以及财政上不能达到平衡。此外,由卖地所得的收入,将要纳入一般性收入,在资源分配过程中,文化艺术设施的建设,未必可以获优先配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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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艺术教育和古典音乐作为民间一项最普及的艺术形式应该受到重视。另外,地产商或发展财团的需要与艺团的需要如何能取得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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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建议书内要求发展财团与文化艺术界建立伙伴关系,策划、设计及营运文化艺术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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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假如西九龙的发展、设计及运作均需达到世界水准,请问政府负责策划此项发展计划的官员、将来评估以及决定获选发展商的官员又是否达到此水平?如有错误,如何对得起全香港市民?市民如何参与?另外,世界各地均未有地产商有发展文娱区的经验,如何有信心将来的营运者有此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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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西九龙文化艺术区的发展模式,并非全新概念。1984年批出的会展一期,也是基於同一概念,而成绩也是有目共睹。今次发展计划庞大,政府必定全力以赴,务求达至一个令文化艺术界及全港市民满意的成果。另外,政府并非要求发展商自行营运西九龙文化艺术区,而是必须夥拍有经验的营运机构及人士,更要接受有公信力的监管机构及制度所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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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按照计划,演艺设施将於2010年启用,政府在此日期前是否有培养本地演艺人材的配套计划?是否要依赖由外国进口人材?这会直接影响未来的门票收益及财务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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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政府鼓励建议者与本地及海外文化机构、专家及业界合作,提议如何在区内提供文化艺术设施及活动,让艺术工作者发挥创意。政府一向重视培养本地的艺术人才及行政人员,香港演艺学院,大学及民间的艺术学院都在培养人才方面贡献力量。康乐文化署辖下的演艺和博物馆场地,
均由富经验的艺术行政人员和专家管理和安排节目,他们日後定能在新的文娱艺术区发挥作用。西九龙的发展深受本地和海外人士的关注,日後定会吸引各界的精英齐来参与它的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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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博物馆是搜集收藏品的地方,并非展览场地。政府会否提供足够资源去搜集藏品?在西班牙的毕尔包,人们不单止是参观古根汉博物馆的外貌,而是要去欣赏博物馆内的现代艺术藏品。政府会否提供资源为香港搜集一些能达至古根汉博物馆水平的藏品?政府何时开始搜集藏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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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无论博物馆是甚么主题,搜罗展品都有很多不同的方法,例如透过租借、购买或捐赠的形式,当然还有要解决版权的问题。政府辖下的博物馆和电影资料馆都提供租借展品的服务。程序就跟博物馆之间相互租借展品的一样。成功的建议者最好能与本地及国际的博物馆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以便日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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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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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目前政府面对财赤问题,但亦不应以此为藉口,将西九龙的发展权判予商界。如果政府真的如此关注西九龙文娱艺术区的未来发展,就应该以土地拍卖方式,将收益用来发展文艺设施。这样,政府既可藉卖地收益来纾缓财赤,同时又可以将文艺设施交予一间非牟利机构负责营运,兼且向公众建立负责任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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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设施是讲求内容(节目)和设施(建筑)。所有世界级城市的文艺设施都有丰富的内容。现时本港的博物馆尚未有很好的藏品,那么未来四个博物馆又会有甚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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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需要一个具国际性水准的音乐厅,以吸引不同国籍及层面的观众。把一个剧院变成多功能表现场地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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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设立一个「亚洲音乐中心」,让古典音乐继续发展及进行研究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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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界对整个发展计划均抱有理想及渴望。很高兴知道政府对此计划持开放的态度。但最重要的是发展商可以告诉文化界,如何能达到文化界的理想,而非在现阶段便考虑成本效益的问题,或困在如需要一项设施便必须放弃其他设施的层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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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香港的发展缺乏文化特色和美感,应多参考外国的例子。在可持续发展上,艺术教育是必须的,如视觉艺术学院,或儿童博物馆等。此外,发展商可参考外国私营博物馆(如毕尔包的古根汉博物馆)的营运模式,并可参考国内的书城,其聚集文化界内人士於同一建筑内的做法。文化界与发展商应多沟通,以便达至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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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现时没有一个音乐厅的舞台可容纳数百人的乐团及合唱团。此外,各个场馆的自然音响效果亦未如理想,远远落後亚洲其他地区如日本的地区性音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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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
11月25日(星期二)下午5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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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主持: |
陈永华教授 艺发局推广委员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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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者 : |
陈达文先生 艺发局主席
魏永捷先生 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蔡淑娟女士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副署长(文化)
林天星先生 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展统筹办公室总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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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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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计划不宜有商业元素在内,并反对由地产商主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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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政策必须考虑本地团体是否能负担,并应以高使用量为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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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小组可考虑让艺发局主席及一位拥有丰富发展文化艺术区经验的海外资深专家参与,以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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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龙文娱区应发展其独特性格,一个城市的文化性格该由政府的文化政策来决定,如培养艺文界人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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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
11月26日(星期三)下午5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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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主持: |
曾其巩先生 艺发局大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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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者 : |
陈达文先生 艺发局主席
魏永捷先生 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蔡淑娟女士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副署长(文化)
林天星先生 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展统筹办公室总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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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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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者如建议兴建额外文艺设施应获得大幅加分,以平衡文化设施与地产项目30%
与70%的比例。整个计划应以文艺设施为重心,现时技术、财务及营运三方面的评审分数均为100分,未必可达至发展文艺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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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容许遵守严谨利益冲突操守的法定机构参与评审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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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待评审结果公布後才咨询文艺界,因无法比较不同建议书的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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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评审中没有著重「文艺概念」,只有技术建议中「核心及其他文艺设施和休憩用地的概念设计」占100分的35分,绝对不足以证明此项计划以文艺为重心的合理性。「文艺概念」应独立评估,而「文艺」和「休憩」亦不应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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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布评审结果时,请向市民公布中选的计划如何体现政府在未来三十年的文化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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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的评审准则只以发展商的考虑而定,并没有文艺发展的视野,政府应以发展文艺为己任,而非为发展商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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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设立国际首创的「世界发明博览中心」,展览全世界的科技发明,有助长远的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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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应著重建议者的营运能力,当中应考虑到市民的负担能力,令每个市民均可受惠於计划的文艺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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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厅的「声响设施」(acoustics)十分重要,请发展商视为兴建音乐厅的主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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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四项评审准则分别为:
| 文艺设施的设计/技术/营运等 |
100分 |
| 其他项目*的设计/技术/营运等 |
100分 |
| 财务建议 |
60分 |
| 总体计划 |
40分 |
| *包括休憩、商业、娱乐、住宅、公用设施、天篷、穿梭列车系统及码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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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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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
2004年2月9日(星期一)下午6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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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主持: |
陈永华教授 艺发局大会委员及艺术推广委员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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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者 : |
陈达文先生 艺发局主席
卢景文教授 艺发局艺术支援委员会主席
冯浩贤先生 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文化)
邓燕群女士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助理署长(演艺)
关柏林先生 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展统筹办公室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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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政府应留意新加坡滨海艺术中心(Esplanade)的情况,包括天篷玻璃会漏水、清洁困难、空调昂贵、台风会令露天广场成为「风口」、天篷的建筑成本昂贵,将成为香港人的负担、Foster的设计令场馆缺乏弹性,以及管理模式不详等问题,引以为鉴。
天篷的清洁及通风设备问题是值得关注的。此外,独立财务评估应在政府选择了候选倡议者後再进行,亦不一定要交予学术机构,应委托予合适的机构。另外,政府评审倡议者的财政建议时,如倡议者获得额外资金如私人基金等,赞助部份文艺设施的整体营运,由於不需要耗费公帑,亦不需以商业活动的经济回报间接补贴文艺设施,应考虑给予额外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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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
天篷是2001年举办的国际比赛中的冠军作品的主要设计概念。现在政府正广邀建议书,为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建议更详尽的发展路向,包括天蓬的各项技术性细节。如最後政府评审过递交的建议书後
,认为天篷的设计技术上不可行或非物有所值,政府会重新检讨整个发展方向,如有需要包括放弃天篷。但在未收到详细设计之前及未有实质证据证明天篷的「不可行」我们是不应贸然改变发展方向的。
政府现正等待倡议者建议,提出文艺设施与商业活动的财政安排的新思维。
在财务评估上,公众应有一些可信的参考数字,以比较及了解倡议者在财政上的安排。倡议者在地价等的计算方法各有不同,这会影响其营商策略,尤其是提供「其他文艺设施」及30年的营运期间所需的资金等。独立的财务评估如包括地价、建筑费、各项「其他文艺设施」的成本,以及营运与维修费等资料,将有助公众了解倡议者在整个发展计划中,是否获得合理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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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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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评估中,2010年的地价是难以预知的,唯一的评估方法是与政府自行管理的做法相比,包括考虑由此计划而衍生的经济利益等。30或50年後的地价升跌对现时公众及发展商的利益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现时这块土地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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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搁置计划,留待下一届政府再作决定。地产商插手亦会令社会大众疑虑。此外,政府如因赤字问题而寻求地产商参与发展,会有後遗症。天篷的设计亦不适宜香港的天气,应重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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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地价难以预测而发展商需要负担各项文艺设施的发展,在商言商,或会令计划成为另一个「数码港」。此外,天篷的设计太昂贵,将成为港人一个沉重的负担,政府应以悉尼歌剧院为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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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资金泛滥,银团借贷不成问题,重要的是地价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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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滨海艺术中心(Esplanade)没有漏水的问题,海旁气氛亦不错。天篷设计未必是坏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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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区内应设一个大型图书馆,规划上每个场馆及设施应有充足而舒适的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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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设立「中国文物博物馆」,建议增设中国少数民族的文化艺术展览。此外,由於中国是最早接触非洲的民族,建议在「中国文物博物馆」内,或另设博物馆,介绍非洲少数民族的文化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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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04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6时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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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主持: |
陈永华教授 艺发局大会委员及艺术推广委员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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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者: |
陈达文博士 艺发局主席
许焯权博士 香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中心
黄国俊博士 香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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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
2004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6时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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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主持: |
陈永华教授 艺发局大会委员及艺术推广委员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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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者 : |
陈达文博士 艺发局主席
许焯权博士 香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中心
黄国俊博士 香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中心 |
| 西九龙文娱艺术区专题研讨会(一)-「发展理念与艺文界期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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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
2005年3月18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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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主持: |
曾其巩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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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者 : |
马逢国先生SBS, JP 香港艺术发展局主席
冯浩贤先生 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文化)
曾柱昭先生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助理署长(文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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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香港人口在日占时期后不断增加,大量人士从国内迁来,带来祖先的传统文化,从衣食住行中衍生出不同的文化艺术,如煮食及雕刻等。借着西九龙文娱艺术区的发展,市民应考虑如何将这些民间艺术整理,把文化及传统承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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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应: |
「文化」的定义十分广泛。政府投放资源以支持的「文化」事务泛指两方面:1)不同的艺术工作(包括表演艺术及视觉艺术等)2)本港的古物古迹工作。前者创新而有前瞻性,能带动文化及创意产业;后者如设立博物馆等属传统的保护与保存。
现时,香港历史博物馆内展出的「香港故事」正好展示各种传统技艺,香港文化博物馆亦锐意保存粤剧的文物,康文署及教统局亦正从不同层面在学校推动粤剧文化。
香港应善用现存的传统文艺资源如考古、民间艺术、古建筑等,使之成为本地文化的支柱,从而进一步开拓文化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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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当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展计划落成后,康文署及艺发局的角色是什么?政府会否削减艺发局的资源?将来艺术区落成后,大部份专业的艺团或会在该艺术区内演出,现时康文署的场地是否能让其他业余的艺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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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应: |
政府将不会减少投放于文化艺术的资源,西九龙文娱艺术区亦将与现有的文艺设施互相补足,为艺文界带来额外的文艺设施和资源。
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并非独立存在的项目,如四间博物馆将是本港现有的廿多间博物馆以外所增设的设施。除核心文艺设施外,艺术区内将有百分之七十的其他设施,当中可建立艺术村或其他艺文界所需的设施,令整个艺术区充满艺术气氛,从而吸引人流。
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展计划是特区政府以宝贵的土地资源交予商界,由商界投放资源于文化艺术领域,尝试以艺术和商业结合的模式发展艺术文化。从艺术空间而言,西九龙文娱艺术区约等于全港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政府同时可透过相关的政策,发掘更多现有空间,并将之变成艺术空间。艺发局亦锐意为业界争取把空置的学校或工厂大厦,以及在商业发展的项目中腾出空间,让艺文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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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外国的创意工业经过三、四百年的发展孕育而成,香港的创意工业则仍属起步阶段。在推动文化及创意产业的发展上,政府应作出更大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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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应: |
文化及创意产业是近年兴起的经济发展重点,其定义是以创意为增值的手段,透过知识产权保障相关行业。政府的艺术政策可带动文化及创意产业的发展,将艺术品及服务变成有市场价值的产品。政府的角色是促进者,透过建立宣传及制作的平台,让商人与艺文界交流互动,从而推动整个文化及创意产业。
西九龙文娱艺术区是个启动商界投入资源,发展文化及创意产业的崭新尝试。另一方面,文化艺术的产业化则可进一步鼓励更多商人投入资源,支持文化艺术的发展,两者可说相辅相成。如此艺术工作者将有更多发展的空间,从而发展出更多有潜力的文化产业,创造经济活力。
人力资源对文化及创意产业的发展非常重要。政府可鼓励及协助各大专院校及教育机构尽快提供艺术人才的培训,长远而言,确保文化艺术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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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政府有意将高山剧场作为粤剧的发展基地,将来的西九龙文娱艺术区与高山剧场会否引致资源重叠?如高山剧场落实为粤剧演出的基地,会否影响粤剧于西九龙文娱艺术区的演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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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应: |
政府所发出的「发展建议邀请书」中没有强制性要求倡议者在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内设立戏曲的演出场地,不同的倡议者亦各有不同的建议包括在「其他文艺设施」中。戏曲界可把握谘询期的机会,主动向政府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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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九龙文娱艺术区专题研讨会(二)「可行的管理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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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
2005年3月21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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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主持: |
陈载澧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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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者 : |
方 毅先生 民政事务局助理秘书长(文化)
邓燕群女士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助理署长(演艺)
杨慧仪女士 香港艺术发展局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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