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袁兆昌
投訴
彌留於葉脈之間的一道水痕,給一陣風放進半空,成為一閃即逝的痕跡。
戈以明瞪眼仰望那棵樹從樹冠伸展出來的一片葉,風仍然隨那一滴昨夜剩餘的雨水迅速流落而急擺樹幹,儘管路面的水跡都給吹乾了。
差點因此錯過了七時十五分的巴士,戈以明再看一看錶:對呀,是七時十五分。
巴士向前搖了一搖就駛開了。座位之間的走廊只剩下他靠在司機旁邊的欄杆狼狽地掏錢。司機面前有許多條彎道,狠狠的左拐一彎以後,戈以明正要跌一交,車身就向右拐下。滿車左右搖晃的乘客的眼睛都在等他投入碎銀,才放回外邊的風景。他終於掏得幾塊幾毫,勉強保住身體的平衡以為勝了一場仗的同時,卻一併連手機都掉到地上。附近的乘客倒未見過一部扔掉亦不覺得可惜的已經分裂成五六件碎片的古老手機,那個手機主人的臉又如何苦澀得像死掉寵物一般。
戈以明不以為這跟他在選購背包的時候沒有考慮其內容深淺而終嘗惡果有任何關係,所以,就算他瞪眼看旁邊的司機,以他那驚人的記憶力默念司機證上的編號和車牌甚至詛咒,也算不上是遷怒於人。
他走到上層,眾人都隨著搖擺的車身,不斷點頭,戈以明想:看,連他們都贊成我的做法。
視線
戈以明沒有放過每一次觀察別人的機會。那人已經感到不耐煩,試圖逃離他的視線。
然後,戈以明閉上眼睛,為那人的樣貌拍了照,希望可以找到一條形容詞去形容她──找到了,笑一個滿意的笑。
她雖然站到相信已經距離戈以明好遠的車廂,但那雙近乎要刺探自己每一個動作的用意甚至侵犯自己身體的眼睛,配合不時左右抽搐的粗眉,好像隱藏了甚麼企圖。
摸摸頭髮拍拍裙、手指拈拈耳環、觸撫唇角,好像拈掉睫毛液的手立即在手袋裏逛了幾個圈掏出鏡盒打開了照到自己的臉──那張從妝扮中害怕因為局部的錯失而影響全部的不安的臉,微微點頭,眼珠頂著眼皮透過垂在額前的髮端之間,要肯定自己的臉孔是過得去的,卻又害怕剛才戈以明因此而看上自己。
當一切安頓下來的時候,列車已經到站。這時,早在之前一站下車的戈以明,已經忘記了她的臉(可能只記得那一條形容詞,又可能已經沒有放在心上)呵一個悶蛋的欠,沿著上班的路,一邊走一邊仰天看剛飛走的鳥群一邊想:快到發薪的日子了。
足球
雖然那夜的行徑是戈以明的一貫作風,不過自從那次以後(他的勇敢終敵不過自己的心虛)就不敢再路過那方足球場。
他看見球場上的三四丁男孩(看樣子只有七、八歲)在練習十二碼,給射破龍門的就得繼續守著,射入的繼續排隊射球。(這條規則是他從剛才駐足注視比賽過程中猜到的)
穿著汗衫的男孩終於要射了,助跑點跟足球相距有五米,眼看這樣的情況,戈以明在想守門的豆丁與他之間的仇怨可不小。豈料守門的豆丁向左一撲,雙足離地,當足球與手指接觸的時候,戈以明瞥見剛才狠狠一腳的男孩閃過的失望神色(這可是他引以為榮的觀察能力)。
足球最終滴落於戈以明的跟前:是時候要這群豆丁看我顏色。二話不說,右腳踏前一大步,以左腳的腳背一射,豆丁以全力閃避的還可以,球卻偏偏不是向他們的方向去,反而偏離他們站穩的地方遠遠的,跌落於球場外的一處不知名的地方。當他們意識到一定要拾回自己的球的同時,戈以明暗地思量,在一瞬間決定了要如何善後,向他們揚手大喊:「讓我來拾。」豆丁們才止住腳步。
戈以明已經睡著了,那顆足球後來因為長期放在書桌旁邊而洩氣,不成球形。
《作家》第7期,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