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各委員對知識產權的認識,本局於11月9日舉行「版權法集思會」,邀請知識產權署助理署長馮淑卿女士、香港作詞及作曲家協會行政總裁楊子衡先生為主講嘉賓,介紹有關法例及現況。
知識產權署助理署長馮淑卿女士扼要地介紹了現行的版權法例,並指出現時受保護的版權作品包括文學(書本、電腦軟件)、音樂、戲劇、藝術(照片、平面美術作品)、聲音紀錄、影片、電視及電台廣播、有線傳播節目、排版(包括在網頁上),而所有作品在創作後都會自動得到保護。
在實際執行方面,香港作詞及作曲家協會行政總裁楊子衡先生就跟各委員分享他寶貴的經驗。該協會在2001年度的版稅收益超過一億港元,較上一年度增加約百分之一,顯示社會對知識產權越來越重視。但楊子衡先生補充,若要跟歐美國家相比,香港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在短短三個小時的集思會,委員都儘量把握機會發問,氣氛非常熱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