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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造香港成為「亞洲文化交流之都」
2007年7月27日

隨著內地經濟發展及巿場開放,香港藝團到內地演出及交流的機會日益增多,本地藝團對這方面究竟有多大的了解和認識?雖然香港在巿場推廣方面向來佔有優勢,但近年國內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在文化藝術方面發展迅速,備受海外注視,面對種種挑戰,香港如何在國際舞台上確立自己的定位,打造成為亞洲文化交流之都?

為此,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委託香港大學文化政策研究中心於2005年8月至2006年11月期間進行研究,收集香港藝團於北京、上海、成都和廣州參與文化交流的情況,主要集中於舞蹈、戲劇、音樂和戲曲四個表演藝術界別。研究共發出100份問卷,成功率為36%,曾參與內地交流的本港藝團佔整體回應率達83%。此外,亦訪問了15個本地藝團及30個與藝術相關的內地單位。

是次調查發現本地藝團欠缺固定財政支援及商業概念,與內地交流的規模一般較小,交流形式以演出為主,地點多為劇場/音樂廳,處於較被動的位置。此外,調查亦發現:-

  1. 本港藝團與內地單位出現期望差距
    • 內地單位普遍對本港藝團的印象較為模糊單一,認為本港藝術沒有特色,除流行文化和明星外,內地觀眾尚未欣賞到本港藝術的獨特性。部份內地單位更表示本港藝團並不了解內地機構受巿場影響之實況,不明白內地的場租、宣傳及人事方面的沉重負擔,缺乏巿場意識及成本觀念,不理解票價高昂卻未必有利可圖的實況,而只考慮自身利益,故雙方溝通時出現分歧。
  2. 政府鮮以中介角色出現
    • 本地藝團主要是靠「自行聯絡」的方式取得與內地交流的機會。
  3. 人才訴求各有不同
    • 當問及本地藝團希望政府在交流活動上給予哪些協助時,受訪藝團認為財政資助最為重要,至於人才方面的協助,則各有不同的優次,整體依次為「藝術行政人員」、「巿場推廣人才」、「藝術創作人員」。

調查又歸納了藝團不太熱衷與內地交流的五個原因:-

  • 懼怕內地對表演意識形態方面的監管;
  • 不熱衷未能突出藝團個性或純娛樂性的歌舞表演;
  • 感到內地巿場是單純的買賣,不是雙方在藝術創作上的交流;
  • 內地邀請本地藝團前往交流的預備時間往往太短;
  • 對內地情況不熟識,不敢貿然進行交流。

同時,調查陳述了上海和北京已具有足夠經驗和實力與外國團體洽商,令香港形勢轉變,需要在文化交流及藝術發展上尋找另一可發展的角色,例如成為「亞洲文化交流之都」,由民間主導、政府支持及積極推動。

就此,研究提出以下建議:-

  1. 政策及體制
    • 以建立香港品牌為方針,訂定具體的文化藝術交流政策;
    • 設專責機構,集中推廣宣傳本港的文化藝術;
    • 政府作為中介,開拓財源,建立鼓勵文化藝術巿場化營運之相關政策。
  2. 人才培訓
    • 派員在內地,加強了解內地文化體制改革及演藝巿場之情況,舉辦「兩地人才互
      換」計劃;
    • 培養藝術行政人員的巿場觀念、有效獲得商業資助的能力;
    • 具藝術專長之學生可以「低門檻」進入大學,對藝術從業員進行資歷評核,並與
      學歷掛鈎,推出在職培訓計劃。
  3. 財政
    • 在適時改變對藝團進行資助的條件,減少在本港演出的數量而增加對外交流時間及資源;
    • 設專職部門為藝文界尋找商業資助,與銀行商議提供免息/低息貸款;
    • 不同藝團共組股份制成立文藝集團,利用上巿、發股票/債券等方式籌措資金。
  4. 推廣及宣傳
    • 在內地主辦「香港文化年」,邀請本港藝團前往演出;聯合內地及世界城巿定期舉辦文化交流節;
    • 擴大藝文界在內地的知名度及影響力。

報告詳細內容可於藝發局網頁下載,http://www.hkadc.org.hk/tc/infocentre/research/report_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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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如何打造亞洲文化交流之都 - 「本港藝團與內地交流資料結集和分析」報告暨交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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