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內地經濟發展及巿場開放,香港藝團到內地演出及交流的機會日益增多,本地藝團對這方面究竟有多大的了解和認識?雖然香港在巿場推廣方面向來佔有優勢,但近年國內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在文化藝術方面發展迅速,備受海外注視,面對種種挑戰,香港如何在國際舞台上確立自己的定位,打造成為亞洲文化交流之都?
為此,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委託香港大學文化政策研究中心於2005年8月至2006年11月期間進行研究,收集香港藝團於北京、上海、成都和廣州參與文化交流的情況,主要集中於舞蹈、戲劇、音樂和戲曲四個表演藝術界別。研究共發出100份問卷,成功率為36%,曾參與內地交流的本港藝團佔整體回應率達83%。此外,亦訪問了15個本地藝團及30個與藝術相關的內地單位。
是次調查發現本地藝團欠缺固定財政支援及商業概念,與內地交流的規模一般較小,交流形式以演出為主,地點多為劇場/音樂廳,處於較被動的位置。此外,調查亦發現:-
- 本港藝團與內地單位出現期望差距
- 內地單位普遍對本港藝團的印象較為模糊單一,認為本港藝術沒有特色,除流行文化和明星外,內地觀眾尚未欣賞到本港藝術的獨特性。部份內地單位更表示本港藝團並不了解內地機構受巿場影響之實況,不明白內地的場租、宣傳及人事方面的沉重負擔,缺乏巿場意識及成本觀念,不理解票價高昂卻未必有利可圖的實況,而只考慮自身利益,故雙方溝通時出現分歧。
- 政府鮮以中介角色出現
- 本地藝團主要是靠「自行聯絡」的方式取得與內地交流的機會。
- 人才訴求各有不同
- 當問及本地藝團希望政府在交流活動上給予哪些協助時,受訪藝團認為財政資助最為重要,至於人才方面的協助,則各有不同的優次,整體依次為「藝術行政人員」、「巿場推廣人才」、「藝術創作人員」。
調查又歸納了藝團不太熱衷與內地交流的五個原因:-
- 懼怕內地對表演意識形態方面的監管;
- 不熱衷未能突出藝團個性或純娛樂性的歌舞表演;
- 感到內地巿場是單純的買賣,不是雙方在藝術創作上的交流;
- 內地邀請本地藝團前往交流的預備時間往往太短;
- 對內地情況不熟識,不敢貿然進行交流。
同時,調查陳述了上海和北京已具有足夠經驗和實力與外國團體洽商,令香港形勢轉變,需要在文化交流及藝術發展上尋找另一可發展的角色,例如成為「亞洲文化交流之都」,由民間主導、政府支持及積極推動。
就此,研究提出以下建議:-
- 政策及體制
- 以建立香港品牌為方針,訂定具體的文化藝術交流政策;
- 設專責機構,集中推廣宣傳本港的文化藝術;
- 政府作為中介,開拓財源,建立鼓勵文化藝術巿場化營運之相關政策。
- 人才培訓
- 派員在內地,加強了解內地文化體制改革及演藝巿場之情況,舉辦「兩地人才互
換」計劃; - 培養藝術行政人員的巿場觀念、有效獲得商業資助的能力;
- 具藝術專長之學生可以「低門檻」進入大學,對藝術從業員進行資歷評核,並與
學歷掛鈎,推出在職培訓計劃。
- 派員在內地,加強了解內地文化體制改革及演藝巿場之情況,舉辦「兩地人才互
- 財政
- 在適時改變對藝團進行資助的條件,減少在本港演出的數量而增加對外交流時間及資源;
- 設專職部門為藝文界尋找商業資助,與銀行商議提供免息/低息貸款;
- 不同藝團共組股份制成立文藝集團,利用上巿、發股票/債券等方式籌措資金。
- 推廣及宣傳
- 在內地主辦「香港文化年」,邀請本港藝團前往演出;聯合內地及世界城巿定期舉辦文化交流節;
- 擴大藝文界在內地的知名度及影響力。
報告詳細內容可於藝發局網頁下載,http://www.hkadc.org.hk/tc/infocentre/research/report_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