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康文署及藝發局的標誌及名字時,必須按照附錄 (l) 所示的位置和大小,不可自行更改。
- 康文署及藝發局的標誌及名字可按正確比例放大縮小,但不能小於最小比例規定,有關比例見附錄 (I) 。
- 使用康文署及藝發局標誌的同時,必須按照附錄 (II) 表內指示的用色及字款指引。 ( 請注意:不能因應設計或製作而自行更改康文署及藝發局標誌的原色調 )
- 鳴謝字句必須按照附錄 (I) 的指引 , 配合康文署及藝發局的標誌及名字一併使用。
- 康文署及藝發局的標誌及鳴謝字句,必須與其他主辦及贊助機構的標誌,按資助比例次序排放同等顯著的位置,但亦不能小於附錄 (I) 的最小比例規定。
- 所有獲本計劃資助的書刊、演出、展覽及電影/錄影製作,必須載有以下之聲明:「本刊物/電影/錄像製作/展覽/演出所表達的意見或觀點及其所有內容,只反映作者/監製/展出者/講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或香港藝術發展局的意見。」
- 所有獲本計劃資助的活動計劃及書刊,無論在任何階段,都必須鳴謝康文署及藝發局,獲資助者即使在宣傳品或書刊付印後才知悉獲得藝發局的資助,亦須補加鳴謝字句及標誌。
- 所有獲資助的計劃及書刊,其宣傳資料及刊物上鳴謝康文署及藝發局的標誌及字句須先經由藝發局辦事處確認無誤方可印製。
如有查詢,可致電藝發局辦事處,電話: 2827 8786。
下載康文署和藝發局的標誌
| 檔案格式 | 檔案大小 | |
|---|---|---|
| Adobe Illustrator (.ai) - 黑白 | 357KB | { 下載 } |
| Adobe Illustrator (.ai) - 彩色 | 371KB | { 下載 } |
| JPEG - 黑白 | 133KB | { 下載 } |
| JPEG - 彩色 | 158KB | { 下載 } |
附錄
| 附錄 1:正確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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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 2:用色及字款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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