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獲資助者能履行資助合約上的承諾,準時完成計劃及提交報告,藝發局設立了逾期完成計劃及提交計劃報告者凍結期的制度。
與逾期事項有關的獲資助團體/人士,該團體最高負責人及計劃負責人,會於計劃/計劃報告逾期日起被列入本局的凍結名單中,所有被列入凍結名單的團體/人士,於逾期期間及逾期事項完成後的六個月,均不能申請及獲許藝發局的任何資助/計劃。
上述逾期事項有關的獲資助團體/人士,如他們在凍結期內以「主要參與者」身份參與其他資助申請,該申請亦不會獲藝發局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