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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0

就2016年香港艺术发展局 艺术范畴代表提名推选活动建议谘询公众意见 最后召集

香港艺术发展局(艺发局)于8月17日就2016年艺术范畴代表提名推选活动(提名活动)建议展开公众谘询。一个月的谘询期即将于下星期三(9月16日)完结,请各位业界人士留意,如有任何意见,务请于限期前提交。

艺发局于1995年成立,是负责推动本港艺术发展的法定机构。根据《香港艺术发展局条例》(第472章) 第3条,行政长官可委任最多10名由指定艺术范畴(即艺术行政、艺术评论、艺术教育、戏曲、舞蹈、戏剧、电影艺术、文学艺术、音乐和视觉艺术)提名的代表为艺发局成员。本届艺发局成员任期将于2016年12月31日届满,合资格的个人艺术工作者及艺术团体可申请参与提名活动,为有关艺术范畴提名代表以供行政长官考虑委任为下一届艺发局成员。

为使2016年提名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及进一步完善提名推选制度,艺发局检讨了2013年的提名活动,并对2016年提名活动的安排提出了初步建议。艺发局现正就这些初步建议进行公众谘询,并会在考虑了收集到的意见后向民政事务局(民政局)提交建议。

一个月的谘询期尚有一週便完结,公众可以在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前透过下列途径提交意见:

电邮: 传真号码: 邮递: [email protected] 2824 0585 香港英皇道979号太古坊和域大厦东翼14楼 香港艺术发展局

(请註明﹕艺发局提名活动)

公众可在艺发局网站查閲谘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