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资助」公开给所有艺团及艺术工作者申请,资助范围甚广,包括演出、展览、出版、教育活动、社区推广、创作、研究/保存、艺术评论、培训、研讨会/座谈会/讲座、文化交流、电影及媒体录像制作、艺术家驻留计划等。
艺发局是以全方位支持香港艺术发展为宗旨,而「计划资助」主要支持视觉艺术、戏剧、戏曲、文学、音乐、舞蹈、电影及媒体艺术和跨媒介艺术的计划。
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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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请者在填写计划资助申请表格前,细心阅读左边供下载的申请须知,以便能更快捷和有效地填妥申请表,并使申请尽快获得处理。
目前供下载的申请须知适用於2008年1月2日至12月31日提交的申请。 供下载的申请须知为 PDF 格式,大小約 4MB。您必须配备 Adobe Acrobat Reader 方可开啟阅读。如需安装 Acrobat Reader,请按此处下载。此外,您也可亲临艺发局办事处索取一份此申请须知。 |
资助申请準则
下列资助準则适用於2008年1月2日至12月31日提交的申请。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 2827 8786 香港艺术发展局。
| 文件名称 |
文件格式
| 文件名称 |
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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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舞蹈 | 戏剧 | |||
| 电影及媒体艺术 | 文学 | |||
| 跨媒介 | 音乐 | |||
| 视觉艺术 | 戏曲 | |||
申请表格
下列资助準则适用於2008年1月2日至12月31日提交的申请。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 2827 8786 香港艺术发展局。
| 表格 |
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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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展览计划申请表格 | ||
| 电影及媒体艺术制作申请表格 | ||
| 表演计划申请表格 | ||
| 出版计划申请表格 | ||
| 综合计划申请表格 | ||
| 新苗资助计划申请表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