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资助」旨在透过有策略性的支持,培养本地专业艺术团体的卓越成长。
「多项计划资助」旨在支持具水準及能力获确认的中小型艺团,在本港进行有艺术价值及对香港艺术发展有贡献(两个或以上)的独立而互有策略意义的项目。
「计划资助」公开给本地艺团及艺术工作者申请,资助范围甚广,包括表演、展览、出版、教育、创作、评论和存档。「计划资助」一年分两次申请,申请的截止日期分別为6月30日及12月31日。
本局并於2008/09年度新增以下资助项目﹕
详情请参阅「计划资助」申请的《资助準则》。
- 「社区艺术推广」 - 鼓励地区性的推广活动;
- 「香港与珠三角文化交流」 - 鼓励本港艺团及艺术家更积极地前往珠三角进行公开的交流活动;
- 「新苗资助」 - 鼓励年青艺术工作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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