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发局于1998年开始设立「年度资助」,目的是透过策略性的支持,培育本地中小型艺术团体卓越成长。
「年度资助」是在特定的12个月内,支援不同艺术界别中优秀的专业艺团或具代表性的组织在运作及活动制作上的需要,协助它们充分地发展潜能。获资助的艺术范畴广泛,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电影及媒体艺术、视觉艺术、跨媒介艺术、艺术评论、艺术教育及艺术行政。
「年度资助」现时设有一年及三年的资助期,资助分为「营运部分」及「额外活动」。
申请艺团必须为香港註册而非牟利的无股本的担保有限公司(A non-profit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without a share capital)。艺发局不接受个人或以独资公司(Sole proprietorship)或合伙(Partnership)名义提出的「年度资助」申请,亦不接受任何与正获艺发局「年度资助」艺团有子母公司关系及新申请团体的子母公司同时申请本计划。
「年度资助」不适用于文学艺术,因该界别另设有「文学平台计划」资助,一般而言,申请在下半年进行,欢迎向艺发局查询详情。
提交申请书 ↓ |
|
审批申请 ↓ |
|
公布结果 |
|
进行计划 ↓ |
|
计划中期 ↓ |
|
计划完成 |
|
提交核数报告 |
|